关于征求《大力推进“路长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征集时间:[ 2018-07-06 00:00 ] 至 [ 2018-08-10 00:00 ] 状态:已结束

 

  由我局综合规划科负责起草的《关于大力推进“路长制”建设(征求意见稿)》已完成,为了使实施意见更加结合实际需求,更加有利于我市农村公路发展,现将我市《关于大力推进“路长制”建设(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电子信箱:lajtjgcjhk@163.com。  

  2.通信地址:六安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科(六安市梅山南路交通大厦)。

  3.联系人:陈司超,电话:0564-3952253。  

  附件:关于大力推进“路长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大力推进“路长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公路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公路路长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建成县、乡、村三级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制定路长制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落实县、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的管养责任,实施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

  到2020年底,乡村道路专管员覆盖率达到100%,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100%;基本消除农村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农村公路“畅安舒美”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路沿线路产路权管理保护。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划定公路建筑控制范围。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制定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

  (二)加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在市、县两级政府领导下,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线三边”整治方案的有关要求,大力整治公路路域环境,路面常年保持整洁、边沟排水畅通。到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公路全部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离,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三)大力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按“县统筹、乡管理、村监督”的模式,加快推进乡村道路专管员工作。县级政府负责统筹招募乡村道路专管员、落实资金购买服务等工作;乡镇负责对乡村道路专管员考核工作;村委会负责监督乡村道路专管员工作开展情况。

  (四)加强联合执法监管。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行政职能,加大公路管理保护执法监管力度。需要联合执法的,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参加,严厉打击侵占公路用地、偷盗损毁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

  三、组织形式

  (一)分级设立路长。设立县、乡和村三级路长。县级设立总路长,由县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乡镇设立乡镇路长,由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建制村设立村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二)分级成立路长办公室。设立县、乡两级路长办公室,统筹交通、发改、财政、公安、国土、农业、环保、安监、扶贫、水利、林业、旅游、市场监管、规划等部门职责,协调解决农村公路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服务水平。

  (三)推广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县级路长办公室根据辖区内各乡镇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确定各乡镇的乡村道路专管员数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募专职乡村道路专管员。各地可根据管养道路里程和管养考核情况确定乡村道路专管员待遇,乡村道路专管员日常工作由各乡镇考核管理。每名乡村道路专管员负责一定范围的农村公路管理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养护监督等,具体规模和巡查频率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乡村道路专管员可优先选用有公路建设养护经验的企业改制分流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本地户籍人员。

  四、工作职责

  (一)路长及乡村道路专管员职责

  1.县(区)级总路长:为全县(区)公路建管护运、治理超限超载和路域环境治理、路产路权保护的总负责人,承担辖区内路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总协调工作。

  2.乡镇路长和村路长工作职责由县级路长办公室制定。

  3.乡村道路专管员:在乡镇、村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巡查,负责乡村道路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监督养护作业单位工程实施,及时制止并报告发现的工程建设质量隐患、侵害路产路权等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以及路长办公室安排的其它工作等。

  (二)路长办公室职责

  1.县级路长办公室:承担路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办理县级路长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为:落实总路长、路长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负责拟订路长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管护运的资金筹集,协调有关部门处理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统筹确定辖区内各乡镇乡村道路专管员指标,明确乡村道路专管员招聘条件、待遇、考核评价等;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工作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实施激励问责。

  县级路长办公室要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管护运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县级路长要组织交通、发改、财政、公安、国土、农业、环保、安监、扶贫、水利、林业、旅游、市场监管、规划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配合各级路长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乡镇路长办公室工作职责由县级路长办公室制定。

  (三)县级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县级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具体职责,由县级政府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文件规定制定。

  (四)巡路内容

  1.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公路用地外缘起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建筑设施管理。

  2.公路两侧建设村镇、集市、开发区、大型货物集散地、学校、大型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与公路建筑控制区边界外缘距离管理(国道、省道不少于50米,县道、乡道不少于20米)。

  3.交通标志前后500米非法广告、违章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违法非公路标志、路基路肩边坡非法种植物、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物以及挖掘公路和集镇路段占道经营、倾倒垃圾。

  4.办理路长办公室安排的其他涉路事项。

  五、保障措施

  县区政府是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安排,如期完成工作目标。要建立支持路长制实施的保障机制,将落实路长制工作涉及的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各相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路长制相关工作。路长办公室要对督查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责任清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进行有效处置,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作为路长制工作考核的依据。要建立路长制工作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参与意识,确保推行路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征集结果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公路路长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关于《大力推进“路长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于2018年7月6日-8月10日期间在六安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截止2018年8月10日,我局电话、邮箱、信件未收到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微信、微博、百姓畅言等也均未收到相关反馈信息,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