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征集时间:[ 2018-07-06 00:00 ] 至 [ 2018-08-10 00:00 ] 状态:已结束

  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科负责起草的《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前期已征求各单位意见,规划咨询单位已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随着各单位对我市农村公路发展的思考和讨论,规划思路和目标逐渐完善和成熟。为了使实施意见更加结合实际需求,更加有利于我市农村公路发展,现将我市《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联系电话:0564-3952253  联系人:陈司超

  2.电子信箱:lajtjgcjhk@163.com。

  3.通信地址:六安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科(六安市梅山南路交通大厦)。

  附件: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7月5日

 

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协调可持续发展,现就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重点任务,聚焦解决农村公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着力优化农村路网布局,着力提升农村公路管养水平,着力加快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进程,切实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进一步补齐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发展短板,助力脱贫攻坚,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六安提供坚实的农村交通运输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主导作用,切实履行政府主导、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监督考核等工作职责。积极构建多方参与平台,鼓励和动员帮扶单位、企业、社会各界参与和支持“四好农村路”建设。

  二是坚持民生优先、引领发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把“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我市重要民生工程抓紧抓实抓好,不断提升农民群众交通运输幸福感、获得感。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由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提标扩面,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先行一步、提标扩面,结合旅游、休闲等功能,建设停车场、观景台等服务设施,服务当地旅游、农副产业等发展。

  三是坚持统筹实施、协调推进。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统筹联动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由以建设为主,向建管护运协调发展转变,统筹推进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和运营的均衡发展。推进由大规模建设向提质增效、集中攻坚转变,重点向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予以倾斜,推动县区间、城乡间、乡村间协调发展。

  四是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从实际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着眼于脱贫攻坚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积极稳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五是坚持管理创新、安全至上。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现代化管理,创新责任化、网格化、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的农村公路管护新体制。完善安全保障体系,注重由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注重提升农村公路服务保障能力,不断筑牢农村公路安全防线,服务农民群众畅通、安全出行。

  三、工作目标

  ——“建好”农村公路。完善县、乡、村三级公路网络体系,重点解决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到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村民组通硬化路,其中,贫困地区在脱贫攻坚目标实现之前完成。每个乡镇建成1条连接国省干线或县城的二级及以上公路,1条与相邻乡镇连通且路面宽度5米以上的公路;原则上每个建制村通1条路面宽度不低于5.5米的硬化路(受限路段不低于4.5米);每个较大自然村通1条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的硬化路,特殊地区特殊路段不低于3.5米,农村公路网络体系、通达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管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市、县、乡、村四级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建成率100%;市、县、乡三级路长办公室机构设置率100%;县级农村公路路长制规章制度制定率100%,乡村道路专管员覆盖率100%;爱路护路安全出行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100%;基本消除农村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农村公路“畅安舒美”目标。

  ——“护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总比例达到85%,力争达到90%,县、乡公路年均大中修比例达到7%,实现小修保养常态化。 

  ——“运营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全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4A级及以上的县达到80%以上。全市所有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客车通达率100%。县城到乡镇的公交化运行率达到100%。每个县(区)建设1个农村物流中心,每个乡镇建设1个综合运输服务站,每个建制村建设1个综合运输服务点,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

  一是推进农村公路网化升级。在完成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建设任务的基础上,自2018年起,用3年时间在全市实施约7400公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重点解决平原地区40户以上、丘陵地区30户以上、山区2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问题,进一步补齐“末梢路”,打通“循环路”,建设“产业路”,全市基本实现村民组通硬化路。同时,根据全市实施林长制改革的需要,统筹推进具有社会公共服务属性的国有林场道路建设,具体建设方案由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林业局共同商定。鼓励有条件的县、乡镇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是补齐行蓄洪区农村公路短板。实施行蓄洪区自然村(庄台)道路硬化工程,重点解决行蓄洪区路网体系不完善、建设标准不高、路面硬化率偏低等问题,加快补齐行蓄洪区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推进深度贫困地区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三是提升农村公路保障服务能力。加大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和“五小工程”(安装一排警示桩、一块标志牌、一排减速带、一面凸透镜、一盏爆闪灯)实施力度,完成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继续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实现入库农村公路危桥总数逐年下降。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时,必须同步建设防护、排水、交通安全等必要的附属设施,新改建的通客车农村公路,要同步建设候车亭或公交站点,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大力实施公路路长制工程

  一是构建四级路长制体系。大力推行公路“路长制”,全面构建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路长的市、县、乡、村四级路长体系,设立市、县、乡三级路长办公室,统筹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国土资源、农业、环保、安全监管、扶贫、水利、林业、规划、旅游、工商质监等部门职责,协调解决公路管理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公路管理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农委、市扶贫办、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委、市工商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是夯实分级路长责任。实行路长责任制,明确各级路长、路长办公室及成员单位责任,构建“责权明确、分工明确、奖惩明确”的分级路长责任体系,建立路长制公开公示制度,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督促考核到位。加强公路路产路权管理保护,依法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加大公路联合执法监管力度,及时排查整改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公路超限超载行为,严厉打击侵占公路用地、偷盗损毁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扶贫办、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委、市工商质监局、市安全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是推广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按“市指导、县统筹、乡管理、村监督”的模式,建立健全乡村道路专管员管理体系。县级人民政府从上级补助及本级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预算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专职乡村道路专管员,负责一定范围的农村公路管理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养护监督等。乡村道路专管员可优先选用有公路建设养护经验和能力的企业改制分流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本地户籍人员。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全面实施养护水平提升工程

  一是提高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标准。省级将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标准提高一倍至每年县道15000元/公里、乡道7000元/公里、村道2000元/公里。市、县财政合计筹集日常养护资金不得低于每年县道10000元/公里、乡道50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各县区要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提高养护成效。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是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鼓励县级人民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放宽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准入门槛,建立公开、透明、法治的良性市场竞争机制,吸引社会资源主动参与,积极培育公路养护龙头企业。推行零星小修与日常保养划片区捆绑招标,积极探索农村公路“建养一体化”模式。加强技术指导,规范养护单位现场作业,推广工艺成熟、成本低廉、操作简单的标准化养护技术应用,提升农村公路养护实施水平。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全本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是加强农村公路灾毁应急保障工作。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公安、气象、消防等多部门参与的农村公路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协同处置能力,依法简化重大道路应急灾毁修复、重建工程项目前期程序,探索推行重大救灾装备租赁模式。推进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工作,采取“省级统一招标、县(区)自愿参保,县乡村受益”的方式,其保费除省级分担(省级分别承担国家级贫困县、省级贫困县和一般县保费的60%、50%和30%)外,其余部分由县级自筹。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可与现行普通公路灾毁保通修复补助政策叠加支持。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是开展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创建。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绿色生态、创新驱动”原则,充分利用旧路资源,强化公路养护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强质量监管,延长公路使用寿命,降低运营养护成本;积极构建农村公路沿线和谐生态,加强公路两侧造林绿化和原生植被保护。积极服务美丽乡村建设,加大“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力度。积极参与全省示范县(区)、示范乡镇和示范路创建活动,加快实现“市有示范县、县有示范乡镇和示范路”的目标。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市林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协调推进农村运输通达工程

  一是加快农村综合站场建设。聚焦农村综合运输网络节点不畅问题,补齐农村综合站场建设短板,加快推进县级物流中心、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村级综合运输服务点三级站场设施体系全覆盖,着力解决农村的停车、运输、农产品配送、采购、仓储、小件快递和邮政快递等困难。加快完善农村客运站场布局,推动路、站、运同步发展。鼓励客运站与城市公交站点的资源共享,方便农民换乘。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邮政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是推进农村客运深度拓展。统筹编制县级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发展。因地制宜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在舒城县已实现乡镇通公交的基础上,2018年实现金安、裕安和叶集区,2019年实现金寨县、霍山县,2020年实现霍邱县所有乡镇通公交。确保到2020年,所有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设村通客车率达到100%。优化城乡客运运输组织,鼓励和引导城乡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实施公交化改造、公司化运营。积极拓展“运游一体”服务,以红色旅游、乡村旅游、生态旅游为重点,着力打造农村旅游精品客运线路。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建立交通运输部门在报请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联合公安、安监等部门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积极组织各县区参与省开展的“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活动。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安全监管局、市旅游委,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是健全农村货运物流体系。县级人民政府应安排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完善区域农村快递物流网络与干线物流网络的衔接配送体系,加快农村物流节点建设,加强农村物流资源整合,强化农村物流人才培训,服务农副产品进城、农资和农村消费品下乡,全面提升农村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邮政局,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是服务农村电商融合发展。支持物流、邮政和快递企业的业务向农村地区延伸,推进乡村物流快递配送网点开放服务、整合配送;加强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供销、邮政等部门和单位及电商、快递企业对农村物流服务网络和设施等共享衔接,鼓励多站合一、服务同网;加强农产品产地集配和冷链等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市邮政局、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供销社,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六安市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指挥部,由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县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四好农村路”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工作任务、资金投入、机构、人员及保障措施。市交通运输局要做好行业指导、考核管理和经验推广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加强统筹,加大对“四好农村路”的资金投入。除省级补助资金外,市、县财政要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投入力度,市、县人民政府要将行使农村公路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提高农村公路管护标准,加大农村运输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安排和使用各类专项资金,原则上实行财务公开、分级负责、分级监管,专款专用。

  (三)开展示范创建。积极参与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作用,全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力争到2020年,实现所有县区都达到示范县标准。

  (四)强化监督考核。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市政府自2018年起,将“四好农村路”建设整体纳入对县(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签订目标责任书,实施考核。重点监督考核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效率、资金到位等情况,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县级政府要加强对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五)突出务实求效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发扬求真务实作风,出实招、下实功、办实事,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决杜绝不切实际、贪大求全、好高骛远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真正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把民生工程打造成“民心工程”。

  (六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宣传引导工作,积极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营造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要注重解决好农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附件:1. 六安市农村公路“组组通”工程实施方案

2.六安市推行公路路长制工程实施方案

3.六安市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4.六安市农村运输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附件1:

 

六安市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决定在“十三五”前三年全面完成8816公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基础上,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现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全市每个乡镇具备1条连接国省干线或县城的三级及以上公路,1条与相邻乡镇最短捷连通的路面宽5米及以上公路;原则上全市每个建制村通1条路面宽度不低于5.5米的硬化路(受限路段不低于4.5米),每个较大自然村通1条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的硬化路(特殊区域特殊路段路面宽不底于3.5米),农村地区路网结构明显改善,农村公路通行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二、建设内容

  (一)推进农村公路网化升级。从2018年起,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推进全市较大自然村通硬化路,使每个较大自然村具备一条从村口到现有公路连通的硬化路,补齐一批“末梢路”,打通一批“循环路”,建设一批“产业路”。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根据当地村庄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实施较大自然村规模以下的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统筹推进具有社会公共服务属性的国有林场道路建设。较大自然村标准:平原地区40户以上、丘陵地区30户以上、山区20户以上。

  (二)补齐行蓄洪区农村公路短板。以完善路网体系,加大覆盖广度和深度、提高公路建设标准为重点,大力推进行蓄洪区自然村(庄台)硬化路和撤退道路的建设,打通断头路、完善循环路,同时加强重点路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提高公路通达通畅和安全保障水平,满足行蓄洪区运用时的撤退要求。

  (三)提升农村公路保障服务能力。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提高桥梁安全性能;完善农村公路标志标线、护栏等安保防护措施,实施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不断提高农村公路的安全服务水平。

  三、建设标准

  1.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原则上采用四级公路建设标准,路基宽度不低于5.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特殊区域特殊路段不低于3.5),错车道设置间距应根据地形、地貌、视距等因素灵活设置,原则上不得大于300米。鼓励具有资源路、旅游路、产业路性质的公路按照双车道四级及以上公路标准建设。

  2.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宜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厚度不低于20厘米,基层厚度不低于18厘米,路基应进行压实或换填处理,由县(区)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验收合格后再实施路面工程。

  3.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实施时必须同步建设防护、排水、交通安全等必要的附属设施,通客车路线同步建设候车亭或公交站点,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

  四、资金筹措与管理

  (一)资金筹措方案。积极申报省级补助资金,省级补助资金标准为,一般地区按照20万元/公里予以定额补助,省级贫困县、国家级贫困县补助标准分别提高15%和20%;对行蓄洪区内建设项目,按照一类行蓄洪区40万元/公里、二类行蓄洪区30万元/公里、三类行蓄洪区(含洪洼区)25万元/公里给予定额补助。县(区)政府要加大投入,同时通过争取帮扶单位帮扶、社会支持、村级“一事一议”等多种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二)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政策规定,原则上实行财务公开、分级负责、分级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上级补助资金必须全额用于工程直接费,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违反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依法追究责任。

  五、实施安排

  (一)明确建设任务。各县(区)政府按照目标任务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当地建设需求,提出建设项目计划,向社会公示后报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建立《全市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建设项目库(2018-2020年)》。

  (二)分步组织实施。在项目库的基础上,结合各地年度建设需求,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做好项目实施的时序安排,优先安排国贫县、省贫县和行蓄洪区的建设项目,确保于2019年底全面完成贫困地区和行蓄洪区扩面延伸工程建设任务。

  (三)规范项目管理。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项目管理继续按照现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实施办法》执行,严格“四制”管理,落实信息公开,完善前期工作,加强质量监管,及时组织验收。项目验收合格后落实上级补助资金。

  (四)确保建设质量。认真开展市、县(区)交通质量抽检、检测工作。市级按不少于总任务的10%进行抽检,县(区)对项目检测实行全覆盖,做到以检测数据验证工程质量优劣。

 

 

附件2:

 

六安市推行公路路长制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公路管理工作,全面推行公路路长制,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8年底,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公路路长制管理体系,完成路长制各项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落实县级政府、乡镇政府、村委会的管养责任,实施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到2018 年7月底前,市级政府出台路长制实施方案;9月底前,县、乡镇政府全部成立县、乡两级路长办公室,完成市、县、乡、村四级路长组织体系建设;12月底前,“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乡镇全部完成乡村道专管员的招募,经培训后上岗到位。

  到2020年底,乡村道路专管员覆盖率达到100%,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制定率100%。基本消除农村公路沿线“脏乱差”现象,实现农村公路“畅安舒美”的目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路沿线路产路权管理保护。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划定公路建筑控制范围。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制定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

  (二)加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在市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三线三边”整治方案的有关要求,大力整治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路面常年保持整洁、边沟排水畅通。到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公路全部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离,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三)大力推行乡村道路专管员。按“市督导、县统筹、乡管理、村监督”的模式,加快推进乡村道路专管员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应从上级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安排的农村公路预算中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购买专管员所提供的服务,不足部分由乡镇自筹。

  (四)加强联合执法监管。加大公路管理保护执法监管力度,各有关部门应切实履行农村公路管理保护的行政职能。需要联合执法的,由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参加,通过联合执法,严厉打击侵占公路用地、偷盗损毁公路附属设施,以及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

  三、组织形式

  (一)分级设立路长。设立市、县、乡和村四级路长。市级设立总路长,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县(区)和乡镇分别设立本级路长,由同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建制村设立村路长,由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路长制延伸到自然村。

  (二)分级成立路长办公室。市级设立路长办公室,不定期召开路长联席会议。市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市级交通运输局,主任由市级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国土资源、环保、安全监管、农业、扶贫、水利、林业、工商质监、旅游、规划等部门和相关杆管线主管单位的分管负责人组成。

  (三)推广乡村道路专管员制度。县级路长办公室根据辖区内各乡镇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确定各乡镇的乡村道路专管员数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招募专职乡村道路专管员。乡村道路专管员日常工作由各乡镇考核管理,每名乡村道路专管员负责一定范围的农村公路管理巡查、安全隐患排查、养护监督等,具体规模和巡查频率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乡村道路专管员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备一定文字处理和一定沟通协调能力。乡村道路专管员可优先选用有公路建设养护经验的企业改制分流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本地户籍人员,乡村道路专管员待遇根据管养道路里程和管养考核情况确定。

  四、工作职责

  (一)路长及乡村道路专管员职责

  1.市级总路长:总路长为全市公路建管护运、路域环境治理和路产路权保护的总指挥,负责全市路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总协调工作;是路长制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推动者,负责组织协调路长制成员单位相关工作,解决路长制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巡路护路督察,听取路长办公室、县级路长的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

  2.县(区)级路长:为全县(区)公路建管护运、治理超限超载和路域环境治理、路产路权保护的总负责人,负责辖区内路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总协调工作;是路长制工作的具体组织者和推动者,负责组织协调路长制成员单位相关工作,解决路长制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县(区)路长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巡路护路督察,听取路长办公室、乡镇路长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工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落实上级路长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等。

  3.乡镇路长:乡镇路长为辖区内乡、村道建设养护管理和路域环境整治的第一责任人;组织辖区内乡道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和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地拆迁、路产路权保护等事项。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巡路护路巡查;落实县级路长及其办公室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4.村路长:主要负责组织辖区内村道的养护管理、应急处置、路域环境整治的协调;协助上级路长开展征迁、建设用地和路产路权保护等事项。村路长每月上路巡查不少于2次,督促乡村道路专管员工作,复核专管员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完成上级路长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5.乡村道路专管员:乡村道路专管员在乡镇、村路长的指导监督下,具体负责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各项制度、执行日常管养巡查,负责乡村道路病害、隐患排查、灾毁信息核查、上报;负责乡村道路建设质量监管,及时制止并报告发现的工程建设质量隐患、侵害路产路权等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协助交通执法部门现场执法和涉路纠纷调处等工作。

  (二)路长办公室职责

  1.市级总路长办公室:承担总路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办理总路长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制定路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协调落实公路建管护运的资金筹集,协调有关部门处理公路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对县区路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2.县级路长办公室:承担路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办理县级路长联席会议的日常事务。负责拟订本级路长制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负责协调落实农村公路建管护运的资金筹集,协调有关部门处理路产路权保护、路域环境整治、应急处置等“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的重大问题;负责建设用地征迁、违章建筑拆迁工作;统筹确定辖区内各乡镇乡村道路专管员指标,明确乡村道路专管员招聘条件、待遇、考核评价等;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组织实施工作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结果,实施激励问责。

  县级路长办公室要不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农村公路建管护运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同时,县级路长要组织交通、公安、国土、环保、安监、农业、规划、工商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配合各级路长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3.乡镇路长办公室:负责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做好路产路权保护、辖区内乡村道路沿线集镇和乡村居民点规划;负责建设用地征迁、违章建筑拆迁工作;配合上级执法部门开展路域环境整治执法;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应急处置的协调;督导、考评村路长和乡镇相关机构履职情况;负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募乡村道路专管员,并对乡村道路专管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协助县级交通运输局及其管养机构开展县道管养。

  (三)市级路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

  市总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由市交通、发改、财政、公安、国土、环保、安监、水利、农业、林业、规划、旅游和有关杆管线主管单位和各县级路长组成。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市级路长制的职责分工和各自法定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路长制各项工作;协助总路长解决公路建管护运和推行路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项决策。

  (1)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总路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制定并落实路长制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和办法,组织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等。

  (2)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推进公路建设、养护有关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推进,配合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协调推进项目建设;协调做好有关涉铁事项。

  (3)市财政局:负责落实路长制工作经费;安排市级补助资金用于公路建设、养护和运营。

  (4)市公安局:负责打击涉嫌破坏、偷盗公路附属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载、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发现交通事故造成路产损坏的及时通报市交通执法机构。

  (5)市国土局:参与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加大对公路用地范围内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严格控制公路用地范围内建设的用地审批。

  (6)市环保局:负责公路路域环境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牵头排查并依法查处非法排污等。

  (7)市安监局:负责建立安全监管协调机制,综合监督公路安全生产工作等。

  (8)市水利局:负责将过水桥涵、行蓄洪区撤退路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与公路有机结合,并负责查处在跨河桥梁禁止采砂区域内的非法采砂作业等。

  (9)市林业局:负责指导并落实相关政策,在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宜林地区,结合公路绿化工作,种植树木、花卉等。

  (10)市规划局:指导县区做好公路沿线集镇和乡村规划,加强规划监督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对违章建设进行清理;协助做好公路建设规划选址工作;做好公路改扩建等建设项目审批。

  (11)市旅游委:协调指导旅游和公路交通紧密结合,围绕农村公路通达地区,支持指导乡村旅游发展等。

  (12)市级税务管理机关:负责落实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公路的建设和养护。

  (13)杆管线主管单位:电信、移动、联通、电力、地方电力、广电、国防光缆、自来水、燃气等有关杆管主管单位,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要事先报公路管理机构同意。新增杆管线宜由一家单位统一承建、统一管理,实现资源共享,避免出现多家单位反复开挖现象。

  县级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具体职责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县实际情况确定。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部署(2018年7月下旬完成)。出台《六安市公路路长制推行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各级路长和路长办公室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召开动员会,落实路长制管理工作任务和要求。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面监督、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组织机构(2018年7月底前完成)。组建市级路长制工作机构,成立路长办公室,明确人员。建立工作例会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和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各县区参照《六安市公路路长制推行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设立相应机构,明确工作责任。

  (三)实现“一路一档一策”(2018年9月底前完成)。各级路长办公室要对所负责道路的路面、路肩、边沟、桥梁涵、安防设施和两侧公路用地保护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治理措施,明确治理完成时限,落实责任人,建立道路基本情况和整治工作档案,实行“一路一档一策”。

  (四)全面实施(2018年7月起)。全面启动市、县、乡、村四级路长制管理,人员等全部到位。到2018年12月底前,路长公示牌全部设立,工作例会制度、督查督办制度和考核细则全面实施,各级路长和路长成员单位开始履行路域环境治理和长效管理职责。全市所有道路实现“一路一档”“一路一策”,并根据各道路的治理方案启动治理工作,下达年度任务。

  六、工作保障

  (一)建立运行机制。建立各级路长牵头推进,相关部门支持配合,“路长制”办公室具体负责推进的公路“路长制”工作机制。根据我市现状管养职责,国省道由市级路长负责,县乡道由县级路长负责,要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基本要求,各级路长分别负责本辖区内道路的相关工作。同时,按照上级监管下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原则,构建上下联动的“路长制”工作运行机制。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级路长要建立健全人员和资金投入相结合的工作保障机制,市、县财政部门要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工作有经费。路长制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行过程中出现的难题,加强相邻路长之间管理路段的沟通衔接,消除盲区,避免出现空档。各级各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工作,自觉服从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加强行业管理,努力为路长制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全面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参与的护路爱路良好氛围,及时报道管理成效,介绍推广经验,提高“路长制”管理工作的社会参与度。同时加大新闻媒体的曝光力度,及时曝光破坏路产路权、有损路容路貌的行为,督促责任部门整改,保障“路长制”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四)强化考核问责。全面建立全市路长制工作考核体系,路长制工作纳入部门、县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采取季度考核、日常督查和社会监督等方式,督促各责任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提高管理水平,督查考核结果适时予以通报。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实行行政约谈、通报批评和扣除绩效分值等措施进行惩罚。

  (五)加强社会监督。在公路明显位置设立公路路长制公示牌,对公路概况、路长名单、路长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3:

 

六安市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我市农村公路养护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逐步构建符合我市农村实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到2020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路总比例达到85%,力争达到90%,县、乡公路年均大中修比例达到7%,实现小修保养常态化。

  二、主要任务

  (一)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保障水平

  增加养护资金投入。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建设管理,积极争取省级补助资金(省补资金由原标准提高一倍至每年县道15000元/公里、乡道7000元/公里、村道2000元/公里)。日常养护资金,市、县(区)财政按照合计不低于“县道10000元/公里、乡道50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的标准(“1051”标准)筹集。县区实际日常养护资金已高于上述标准的不得降低,未达到的,要补齐不足部分。

  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省补养护资金由“固定省补资金”和“省补资金标准提高部分”组成。“固定省补资金”按照2017年度统计年报中农村公路里程和“7351”补助标准确定。“省补资金标准提高部分”的20%由省级统筹,用于灾毁应急、灾害防治、示范创建奖励补助等;80%按各地养护成效(省补养护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工程质量评定结果等)进行补助。

  (二)推行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

  推进养护市场化。鼓励县级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加强农村公路养护,提高公共服务能力。积极引导支持各地条件成熟的社会企业申报养护资质,并积极参与市场竞争;鼓励各地公路养护机构、道班等专养机构参与农村公路的养护。放宽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准入门槛,建立公开、透明、法治的良性市场竞争机制,吸引社会资源主动参与,积极培育农村公路养护龙头企业。

  提高养护专业化。大力推行大中修养护工程专业队伍施工;推广零星小修、日常保养捆绑招标、片区捆绑招标等模式,提升养护专业化水平。积极探索“建养一体化”模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承担项目的实施(含资金筹集、总承包施工)及交工验收后的养护服务工作。

  促进养护标准化。各级交通部门要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安徽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作业操作规程》等技术文件要求,大力推广工艺成熟、成本低廉、操作简单的标准化养护应用技术,规范养护单位现场作业,提升我市农村公路养护实施水平。按照《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定期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评定和路况检测。市交通质量监督机构要定期对县乡道进行检测评定。

  (三)健全农村公路灾毁应急响应机制

  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市、县(区)交通运输局要成立交通应急保障机构,有效整合“交通公路队伍、在建施工队伍、社会力量”等多方应急保障力量,开展综合应急演练、跨区域联合演练和实战训练。加强与公安交警、气象部门的信息沟通,提高协同处置能力。同时,要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统筹建设农村公路灾毁应急物资储备库,优化储备布局,加强应急物资、抢险设备管理。配备必要的监测监控设施,满足相应管理范围公路的应急保障工作需要,健全社会物资、运输工具、设施装备等征用补偿制度,探索建立重大救灾装备租赁机制。

  依法简化应急工程实施程序。估算造价400万元以下的一般灾毁应急工程,可现场直接确定修复方案并进行简易设计,由管养单位直接组织施工;估算造价400万元以上的桥梁、大型挡土墙、滑坡等重大灾毁工程,其工程设计和施工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推行灾毁保险制度。采取“省级统一招标、县级自愿参保、县乡村受益”的方式,推进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工作,省交通运输厅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网点覆盖面广、市场信誉好、理赔服务优的保险公司作为承保机构,制定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合同范本。县级本着自愿原则,与承保机构签订保险合同(保费由省、县两级财政分担,其中,省级财政分担国家级贫困县、省级贫困县和一般县保费的60%、50%和30%,其余部分由县级自筹)。灾毁发生后,县级交通运输局应及时根据投保职责统一负责农村公路的报险工作,并配合承保机构做好查勘、定损及理赔等工作,具体可委托农村公路管养单位落实。农村公路灾毁保险推行后,若发生较大及重特大灾毁的,与现行普通公路灾毁保通修复补助政策叠加支持。

  (四)创建农村公路品质示范路

  坚持“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绿色生态、创新驱动”原则,统筹城乡绿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创建品质示范路。公路建设,充分利用原路资源,避免高填深挖,完善公路生命安全工程、防排水等附属设施;加强质量监管,延长使用寿命,降低运营养护成本;加强原生植物保护和路域生态恢复,促进农村公路与沿线生态环境自然和谐,“畅、安、舒、美”农村公路比例大幅提升。加大“三线三边”环境整治,清除公路沿线和农户门前的垃圾杂物、乱搭乱建、乱堆乱放和各种路障,清除占路广告,整治公路沿线门店出店经营,确保环境治理取得实效。

  各县区要积极参与全省示范县(区)、示范乡镇和示范路创建,力争到2020年,全市每个县(区)都要达到省级示范县标准,每个县至少有5个乡镇达到省级示范乡镇、至少有10条路达到省级示范路标准(叶集区至少3条示范路达标),从而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提升我市农村公路养护水平,更好地满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附件4:

 

六安市农村运输通达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推动农村客运、物流业发展,切实提升我市农村运输通达水平,现制订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整合城乡综合交通运输资源,完善优化运输网络,推动城乡道路客运融合发展,加快实现农村地区交通更便捷、出行更宜人、流通更高效、运输更安全。到2020年,全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A级及以上的县达到100%以上,其中,AAAAA级的达到30%以上。全市所有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客车通达率100%。县城到乡镇的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率达到100%。

  每个县(区)至少建设1个县级农村物流中心,每个乡镇建设1个综合运输服务站,每个建制村建设1个综合运输服务点,基本建成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网络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城乡运输站场体系

  规划、建设标准适宜、经济实用的农村客货运站点。新、改建的农村公路,农村客运站点应做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和同步交付使用。加强既有客运站点的升级改造和功能完善。鼓励客运站与城市公交站点有序衔接和融合建设,推进公交停靠站向道路客运班线车辆资源共享,方便客车乘员下车换乘。

  初步构建以县级物流园为纽带、乡镇物流站为节点、村级网点为延伸的三级农村物流网络体系。同时,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加快对现有乡镇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设施的改造,新建或改扩建集客运、物流、商贸、邮政、快递、供销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中心。

  (二)推进城乡道路客运融合发展

  县(区)政府要把改善城乡公共交通条件、方便群众日常出行作为首要原则,加强城乡联动,推动城乡公交线路网络化建设,增强供给能力,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品质,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可靠、经济适用、便捷高效。

  1.加强规划引领。县级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综合统筹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发展,做到各种运输方式“无缝衔接、方便换乘”。加快完善农村客运站场布局,坚持路、站、运同步发展。

  2.因地制宜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对于重点建制村及道路通行条件良好的农村地区,鼓励通过城乡公交线网延伸或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服务能力。对于出行需求较小且相对分散的偏远地区,鼓励开展预约、定制式等个性化客运服务。进一步梳理排查建制村通客车情况,摸清底数,对目前尚未通客车的建制村,要逐个分析原因,具备通车条件的,要拿出后续通车措施。将建制村通客车任务细化到具体建制村,落实专人负责,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工作进度,确保到2020年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

  3.优化城乡客运运输组织。积极引导和推进城乡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实施公交化改造、公司化运营。鼓励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企业与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相互融合,从事多元化经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建国有城乡客运企业,以便更好地承担公益职能。地方政府要对实行公交化改造的农村客运班线(公交班线),参照城市公交标准进行补贴,实现扶持政策一体化。在舒城县已实现乡镇通公交的基础上,分年推进其余的县实现县城到乡镇通公交的目标,金安、裕安和叶集区于2018年实现,金寨县、霍山县于2019年实现,霍邱县于2020年实现。

  4.提升乡村旅游交通保障能力。加大交通运输支持乡村旅游发展力度,积极拓展“运游一体”服务。积极支持传统村落、休闲农业聚集村、休闲农园、特色景观旅游名村、“农家乐”等乡村特色旅游区域开通乡村旅游客运线路。加快农村旅游景区、人口密集区域的停车场、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

  5.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发挥县乡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健全农村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监督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密切分工协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服务水平。加快淘汰老旧农村客运车辆,全面提升客车性能。加强城乡运输市场监管,打击非法营运等现象,净化运输市场秩序,努力为城乡运输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6.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各县区要积极参与“安徽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完善工作机制,规范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创建任务。在此基础上,总结探索形成不同类型、可复制可推广的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模式及实施途径。积极参加省“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活动,大力推进县级农村物流中心、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和客运站务升级建设,积极申报省建设补助资金。

  (三)建设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

  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农村物流节点资源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有力促进全市农村物流加快发展,为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经济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

  • 优先做好网络节点布局统筹规划。县(区)人民政府要将农村物流基础设施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商务部门、农业、供销、邮政等多部门、多单位,联合编制农村物流三级网络节点体系发展规划,按照“县级中转、乡镇分拨、村级配送”的原则,合理确定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的布局、规模和功能,力争实现县域内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全覆盖。
  • 加快农村物流节点建设。按照“功能集约、优势互补”的原则,新(改)建具备县域与外部区域之间物流交换枢纽节点功能的县级农村物流中心;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的模式,加快对现有乡镇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设施的改造,新建或改扩建集客运、物流、邮政、快递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利用村部、社区及其他各类村级服务网点,建设具备农村物流各类物资集散、配送、信息采集与发布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运输服务点,完善末端物流网络。

  3.加强农村物流资源整合。引导交通运输、邮政、商贸、供销等部门和单位物流资源的整合,促进融合发展,避免重复建设。推广适合农村公路条件的厢式、冷藏等专业化车型。推动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支持规模运输企业开展冷链运输。鼓励市场主体对接农村电商平台,积极参与农产品网上销售、流通追溯和运输配送体系建设。

  4.加快农村物流人才培训。因地制宜,利用村办公设施、停车场、超市等,加快行政村物流服务网点布局。做好村级物流服务点的实际操作人员的培训,可选择当地有较强经济实力、具备电脑和互联网操作技能的个人作为合伙人,“打通最后一公里,服务百姓到家门”。

  (四)推进农村客运、物流信息化工作

  推进客运站信息化建设。推动等级客运站站务升级,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构建互联互通体系,确保客运实名制落实到位,实现市域客运服务信息化,切实方便农村公众出行。

  加快农村物流站点的信息化建设。依托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引导支持无车承运试点企业、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积极参与农村物流信息化建设,建立适应农村物流发展的信息服务平台,促进农村物流信息的互联互通、集约共享和高效联动。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的通知》(交运发〔2014〕258号)要求,扎实开展新增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在报请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联合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建立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注重对道路条件是否适宜开行公交进行评估。建立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交通运输、农业、供销、邮政管理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县级农村物流发展协调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农村物流发展存在的问题,形成全力,推进农村物流资源整合。

  (二)加强资金保障。加快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为辅资金筹措机制。建立健全城乡客运(公交)补贴、补偿制度,对实行低票价、减免票、承担政府指令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以及经营冷僻线路等方面的投入,同级政府应当给予补贴补偿。

征集结果

  由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规划科负责起草的《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完成,前期通过OA邮件已征求各单位意见,规划咨询单位已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随着各单位对我市农村公路发展的思考和讨论,规划思路和目标逐渐完善和成熟。为了使实施意见更加结合实际需求,更加有利于我市农村公路发展,我局将我市《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于2018年7月6日至2018年8月10日通过电话、电子邮箱、通信等方式向社会征集相关意见和建议,共收到各单位及社会反馈意见和建议21条,采纳与否的理由见下表。                                    

序号 反馈单位 提出意见 采纳与否 是否采纳的原因 备注
1 市发改委 负责协调推进公路建设、养护有关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施工等环节的招投标程序等 采纳 负责重大交通项目立项、可研审批,协调做好有关涉铁事宜  
2 林业局 路长制成员单位职责中,负责指导并制定有关政策 采纳 负责指导并落实有关政策  
3 安监局 1、建立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参与的农村公路客运班线联合审核机制;2、工作职责中表述不准确; 采纳 1、删除安监部门;2、修改为综合监督农村公路安全生产工作。  
4 农 委 加强公路沿线灌排体系规划建设,提高公路两侧区域的防洪灌溉能力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协助做好公路沿线环境整治。 采纳 无该职能,建议调整责任单位  
5 邮政局 建议增加快递业 采纳 加快推进县级物流中心、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村级综合运输服务点建设,努力实现县乡村三级站点全覆盖。  
6 公安局 建议增加1、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推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联运、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格局。2、增加深化拓展安全五小工程建设 采纳 通过实施“安全五小工程”建设,切实加强县乡公路交叉路口安全设施建设,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7 供电公司 建议建设主管单位明确杆线迁移具体事项。 暂不采纳 本意见为总体方案,不是具体实施方案,不需要细致安排具体工作。  
8 移动公司 建议对新改建乡村公路途经居民聚集区的,同步规划建设地下管道、沟;需要迁移杆线的请给予适当补偿 暂不采纳 本意见为总体方案,不是具体实施方案,不需要细致安排具体工作。  
9 联通公司 建议市政规划建设 中将通信相关基础设施一并规划建设。避免重复建设。 暂不采纳 本意见为总体方案,不是具体实施方案,不需要细致安排具体工作。  
10 电信公司 支持本方案。在建设方签定补偿协议,支付补偿资金前提下,完成拆迁。 暂不采纳 本意见为总体方案,不是具体实施方案,不需要细致安排具体工作。  
11 霍邱县政府 1、县乡道年均大中修比例达到7%;2、市政府其他部门要切实做好--;-3、2018年-2000公里--;4、2018年4月底各县出台路长制;5、路长制方案中,宣传动员2018年4月下旬,建立组织机构2018年4月底 暂不采纳 按省方案执行。  
16 金寨县政府 1、提出如下实施意见;2、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现代化管理;3、“实安绿美”;4、县乡公路中等及以上的比例达到80%;5、工商、旅游等部门;6、严厉打击超限超载和侵占公路用地 第1、2、3、 6项采纳 按省方案执行。  
17 舒城县政府 全面实施养护水平提升工程中,省政府对农村公路 养护工程补助资金,市县财政筹集养护资金,建议明确为“日常养护资金” 暂不采纳 按省方案执行。  
18 水利局 增加涉河桥梁和道路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批, 暂不采纳 通村公路技术仅为四级公路,不需开展相关专题研究。  

                                                               

 社会公众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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