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浏览次数: 征集单位: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征集时间:[ 2020-04-07 00:00 ] 至 [ 2020-05-10 00:00 ] 状态:已结束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10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0〕11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水上搜救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我局代市政府办公室起草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此方案,现请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征求时间为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5月10日,相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我局。

1、联系电话:3956618  联系人:耿立友

2、邮箱:3111326244@qq.com。

附件:《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10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0〕11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水上搜救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统筹资源、专群结合、就近就便、快速高效的思路,合理布局建设搜救基地(站点),建立全覆盖、网格化、扁平化的快速响应机制,推动决策指挥科学化、应急搜救标准化、队伍装备正规化、巡航救助一体化,加快构建指挥统一、协调高效、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的水上搜救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水上搜救指挥体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地要将水上搜救纳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建立六安市水上搜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见附件),金安区、裕安区、霍邱县、霍山县、舒城县和金寨县应建立本级联席会议,叶集区和市开发区可根据本地实际视情建立。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本地水上搜救能力建设、水上突发事件应对等各项工作,研究解决水上搜救重大问题。市交通运输部门承担联席会议日常牵头工作,完善综合协调机制,加强督促指导。(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协同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二)加快搜救基地(站点)建设,完善水上搜救硬件设施。各地要结合辖区水域特点和风险程度,科学布局建设搜救基地(站点),形成快速反应的救助网络,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建设,提升水域救援、巡航救助能力。霍邱县要加快推进临淮岗水上搜救基地建设。库湖区县级人民政府应开展本地重点水库搜救站建设工作研究,积极推进实质性建设工作,合理配置巡航搜救船艇、监管救助装备,适应区域水上搜救需求。各地应结合实际,将其他水域纳入搜救基地(站点)覆盖范围。(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协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

(三)完善预案体系,加强宣贯、评估、修订和演练。完善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提高水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编制或修订部门应急预案,健全水上搜救应急预案体系。各地要根据实际制定水上搜救应急预案,构建覆盖全面、相互衔接的预案体系,加强预案宣传、贯彻和评估、修订工作,定期组织开展演习演练。(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协同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四)加强水上搜救力量建设,提升水上搜救能力。各地要依托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公安、水利等部门所属水上执法力量,以及民兵队伍,注重水上专业人员引进,加强水上搜救队伍建设。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多专业的水上搜救应急专家库,健全专家咨询机制。充分发挥商船、渔船、乡镇自用船舶和蓝天救援队等社会救援力量作用,鼓励引导社会搜救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有序参与水上搜救行动。建立共训共练、救援合作等机制,加强水上搜救专业技能培训。(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协同责任单位: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市文明办等)

(五)完善水上监管搜救指挥平台,健全水上搜救工作机制。以12395水上搜救遇险求救电话为基础,构建具有指挥调度、应急资源数据库、预测预防预警、险情信息收集等功能的水上搜救指挥平台。各地要加强公安、消防、应急、医疗急救电话平台之间联动,建立高效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及时快速通报水上突发事件预警、险情和应急信息。健全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发布、指挥协调、应急响应决策、资源配置征用等机制,制定平台建设、预案管理、装备配备等方面工作制度,规范水上搜救工作。建立健全市际、市内跨区域水域应急救助协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资源共享等工作机制,形成区域联动、行业协同的工作格局。(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协同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六)推广普及水上搜救文化,营造良好水上安全氛围。把水上搜救文化纳入社会公益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开展形式多样的水上搜救避险自救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民群众水上安全意识和水上搜救自救互救能力。建立水上搜救激励机制,大力宣传水上搜救工作先进典型,讲好水上救助故事,不断提高从业人员职业荣誉感、自豪感,积极营造我市水上搜救文化良好氛围。(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协同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总工会)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水上搜救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水上搜救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切实承担起水上搜救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要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协调、指挥体系和水上搜救工作机制。通航水域水上搜救工作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非通航的水库、湖泊和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市园林等水域的水上搜救工作由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确定牵头组织部门(单位)。(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

(二)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将水上搜救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水上搜救基地、设施设备等软硬件建设。积极申请符合《安徽省重点航道建设及养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项目和资金。适合社会力量承接的水上搜救服务事项,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协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

(三)强化督促指导。市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各地要积极推进,合力推动各项任务有序有效落地。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重点问题等,及时报告水上搜救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协同责任单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

附件:市水上搜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

市水上搜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构建指挥统一、协调高效、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的水上搜救体系,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市水上搜救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研究全市水上搜救工作重大事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安排;统筹协调各领域水上搜救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架构

联席会议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市气象局、六安军分区、市消防救援支队、省淠史杭管理总局、六安市水文水资源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视情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或地方政府参加。

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至相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通报议定事项进展情况,研究讨论需要提交联席会议审议事项及其他需要协调的事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各自领域内水上搜救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提出意见建议;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按时报告进展及落实情况;及时处理水上搜救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互通信息,互相配合,共同推进全市水上搜救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跟进了解和督促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征集结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10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政办秘〔2020〕11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水上搜救工作,经市政府同意,我局代市政府办公室起草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水上搜救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已于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5月10日期间在六安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截止2020年5月10日,我局电话、电子邮件未收到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微信、微博、百姓畅言等也均未收到相关反馈信息,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