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份六安市交通运输局“以案释法”典型案例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0-10-12 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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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

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

 

案情简介:2020年06月21日08时50分,执法人员范广兵、李军,执法证号:34007129、34008746,在G237K526+500m下行处执法检查中,发现胡某某驾驶的六安市大力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蓝皖NNH***解放牌轻型货车,运输危险品罐装冷冻液态氧4瓶,每瓶140公斤,从六安市大力气体有限责任公司送到安徽祥安热能钢结构公司。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该车驾驶员胡某某无法出示危险品货物道路运输证及危险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件,有现场照片为证。故执法人员决定暂扣蓝皖NNH***解放牌轻型货车,六安市大力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该车所运载的货物罐装冷冻液态氧按照国家标准分类,危险品名为GB1073属于危险品,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有现场照片、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和其他书证证实。

办理结果:当事人六安市大力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委托涉案车辆蓝皖NNH***解放牌轻型货车驾驶员胡某某处理此次违法事件,对涉嫌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违法事实认定无异议。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为排除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立即将危险品货物卸载至安全场所存放后,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固化标准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执法三大队在7月1日向当事人六安市大力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于次日履行了缴纳罚款的义务。在案件处理完结后,于7月12日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接到市信息调度中心案件转办,有网友举报在市区城北横一路和正阳北路交叉口六安市大力气体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无危险货物运输证擅自从事危货品运输。执法三大队在接到举报信息后对该公司展开调查。 

同时本着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结合“执法大走访、工作大调研、服务大提升”活动开展了送法进企业,主动向企业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与企业生产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危险货物。

案件评析:六安市大力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申请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规定材料。经执法人员询问调查,根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品名表等证据确认:六安市大力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第(一)项: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为排除安全隐患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立即将危险品货物卸载至安全场所存放,并给予当事人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处罚标准一般情节固化标准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正确,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符合安徽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开运行系统固化处罚标准。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危化品运输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通知》精神,三大队执法人员加强对危险品运输车辆检查力度,于6月21日查处该起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案件。

经执法人员对六安市大力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成立于2003年6月17日,位于六安市金安区城北现代产业园,注册资金壹仟万无整。员工26人,主要从事工业气体、医用气体(属危险分类2.2类)的生产与经营等。据公司法人代表洪福军反映,2015年以来公司多次去市运管局窗口、运管局货运科联系,申请有关危险品运输资质都未能办理,并多方联系六安市从事危险品挂户的运输公司,希望通过挂户的方式增加危险品运输车辆,均告知六安市危险品运输车辆停办。2019年7月29日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提交《关于六安市大力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增加危险品运输车辆指标的申请》,但告知现在六安市危险品运输车辆办理存在困难,至今未能解决。

在了解此情况后,执法三大队立即将该公司非法从事危险品运输行为且不能办理危险品运输资质的情况上报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后,由支队将目前公司存在的困境和诉求向市交通运输局上报。为及时消除六安市大力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三大队执法人员主动送法进企业,向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生产企业遵法、守法意识。经宣传教育,企业法人已意识到非法运输危险品的危害性。

为进一步杜绝该类违法行为的发生,落实各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执法三大队联合城北乡政府、金安区安委会、金安区应急局多部门对六安市大力气体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约谈,听取了企业法人代表关于申请依法取得危险品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诉求。随后属地管理城北乡政府在约谈会议中传达学习了近期全国安全电视、电话相关会议精神,并对该企业的安全生产提出要求及意见;金安区安委会、金安区应急局通报了近期危化品事故案例,要求严防发生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群死群伤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大队通报了前期查处该公司非法运输危险品违法行为,并依法给予当事人罚款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明确告知该公司:作为危险货物托运人应当委托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和车辆承运危险品,否则属于非法危险品运输行为,我支队将继续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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