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运管处组织开展“两条例一规定”法规规章宣贯培训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运管处 发布时间:2020-11-19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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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压实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履行道路运输市场管理职责,全面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1月18日,市运管处组织开展“两条例一规定”法规规章宣贯培训班,各县区运管所分管客运负责人、客运业务经办人员;全市班线客运企业(旅游客运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一是对新修订的《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出台背景及主要修订内容进行详细解读,二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有关条款进行解释并进行交流探讨。

通过此次培训,让参会人员更直观的了解法规规章的指导方向。一是提升班车客运经营者经营自主权。取消了许可事项中的班车类别,将途经路线由许可事项调整为备案事项,优化了日发班次要求,优化车辆数量及要求。二是鼓励和规范班车客运开展定制服务。依托班车客运经营者既有道路客运班线开展定制客运,明确开展定制客运的基本要求。三是解决旅客就近上下车需求。发展客运站“一站多点”模式,鼓励客运站在其所在的城区范围内的客流密集地点设立停靠点,实行备案管理。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限制措施的前提下,放宽中途下客管制,允许客运班车在起讫地、中途停靠地所在的市县城区沿途下客。四是强化道路客运安全管理。从严管控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确包车客运运次时限,强化道路客运安全事项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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