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备案公示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局行政审批科 发布时间:2020-09-11 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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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设健康、绿色、智能、便捷的城市交通系统,现就六安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备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六安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二、备案目的

进一步督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企业加强管理,完善城市公共出行系统,满足市民短途交通需求,更好地为市民提供便捷出行、绿色出行、健康出行,增进市民获得感,提升市民幸福指数。 

三、备案内容

1.运营范围。六安市主城区域内(金安区、裕安区、经济开发区)。

2.运营企业。根据我市公共交通实际和停车点位等情况,经市场监管、公安交警、城市管理、交通运输4部门联合审核,投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共7家,具体如下:六安市永安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青奇科技有限公司、汉海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六安开溜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大哈出行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小遛共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管理要求。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一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服务制度;二要严格落实车辆停放管理责任,配备与车辆投放规模1:200线下运营维护人员,及时维修损坏车辆,定期回收闲置车辆、报废车辆;三要保持市场良性竞争,按核定备案数投放车辆,不得擅自投放、更改与备案审批不相符合车型;四要在投放车辆时均应购买保险(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并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协议,不违法使用、泄露用户信息。

四、运营期限

六安市永安自行车服务有限公司,依据六安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PPP项目政府采购合同书期限为准,其他备案公司均为3年。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市交通局驻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3952264)、局审批服务科(监督电话:3952587)反映。

公示期五天,自2020年9月11日至9月16日。

 

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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