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测评问题的整改报告

浏览次数:212信息来源:市交通局发布时间:2023-08-29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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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务公开办:

根据贵办《关于反馈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清单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3〕19号)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测评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完成情况

我局第二季度政务公开测评存在问题13项,主要涉及规范性文件下载版本格式不准确,未及时公开2023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信息且无说明,政策解读研判和起草过程不完整,主动回应信息公开较少,未及时公开施工有关信息等情况。针对反馈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要求局政务公开办对测评反馈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形成整改工作清单,提出整改要求,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限,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测评反馈的问题,反映出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不足。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整改为抓手,加强政务公开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学习,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要求、考核标准的全面认识,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和水平。同时,全面加强自检自查工作,定期排查、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推进。

附件:市交通局2023年第二季度政务公开测评整改清单

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29日

整改清单
序号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部门 整改时限
1 “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六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下载版本未调整;六安市公路水运项目建设单位信用评价细则(试行)下载版本各级标题未调整,网页版各级标题、日期落款未调整;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治理货物运输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网页版、下载版本 落款未调整,下载版页脚未调整 已将下载版本对照公开模板进行调整。 政法科、建管科、执法支队 8月28日前
2 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冬季安全生产“强基固本”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公开为图片版本,需公开文字版信息 已发布文字版本文件。 审批科、安全科 8月28日前
3 未公开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信息且无说明 已公示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信息。 局办公室 8月28日前
4 未公开2023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信息且无说明 已公示2023年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答复信息。 局办公室 8月28日前
5 及时清理往年无效信息 已清理“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板块内往年无效信息,仅保留最新有效信息。 政法科 8月28日前
6 “六安市2023年度对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部门联合抽查(网络货运平台)结果公示”“六安市2023年度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部门联合抽查结果公示”信息内容空白,建议排查调整 已重新上传抽查结果。 政法科 8月28日前
7 只提供了情况说明(缺部门负责人(不要求主要负责人)通过报刊或电视或网络记者采访或采取新闻发布、在线访谈就相关政策进行解读的扣30分;非政策文件的解读,仅为年度工作落实情况总结或者阶段性落实情况通报的不得分。年度内存在2件以上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的每多1件加5分;) 2023年8月22日,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六安市“精重促”行动交通领域“内畅外联”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送审稿),会议原则同意《行动方案(2023-2025)》(送审稿),根据会议要求,暂不印发。因此更换新闻发布会时间至12月底。 信息中心 8月28日前
8 “文字解读:六安市“十四五”公共交通发展规划”未关联原文,且缺少政策咨询渠道信息;
“文字解读: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第二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研判和起草过程不完整
1.已关联六安市“十四五”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原文,添加政策咨询渠道信息。2.重新编写研判和起草过程并发布。 客管中心、运管处 8月28日前
9 2023年主动回应信息公开较少 截至8月底已发布主动回应信息38件,今后将持续加大主动回应力度。 信息中心 8月28日前
10 未公开两化监测结果 已公开两化监测结果。 局办公室 8月28日前
11 22年文件数据与实际公开内容不符,如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已认真核实文件数据信息并更改。 局办公室 8月28日前
12 建议按照重大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要素公开施工有关信息 已发布和襄高速施工有关信息。 和襄办 8月28日前
13 “六安市2023年度对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部门联合抽查(网络货运平台)结果公示”“六安市2023年度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部门联合抽查结果公示”信息内容空白,建议排查调整 已重新上传抽查结果。 政法科 8月2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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