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交通局发布时间:2024-02-27 16:37
字号: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直相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大纲>的通知》(交运规〔2019〕6号)要求,结合计划安排,决定组织开展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以下简称“两类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4年3月26日

二、考核对象

六安市辖区内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含班线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道路货物运输(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旅客运输站(汽车客运站)经营的相关企业未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考核合格的“两类人员”。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道路运输相关业务未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的“两类人员”参照报名考核。

三、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受理现场报名、电话报名等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10时至2024年3月18日10时,请广大考生登录网址(https://dlaqgl.jtzyzg.org.cn)按流程提交报考申请。报考申请提交后由市交通运输局进行网上审核,3月22日10时后可打印准考证。

四、考核地点

六安市汽运驾校(裕安区天堂寨路741号)。

五、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依据《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大纲》和《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题型》,相关文件可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

六、考核方法

采用计算机闭卷考核,考核时间90分钟。考核试题总分值100分,考核合格标准为80分及以上。

七、合格证明

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请自行登录考核平台打印安全考核合格证明,不再另行通知。

八、相关要求

(一)严肃考核纪律。考核开始前15分钟,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纸质准考证,经身份核对后进入考场。为维护考场纪律,迟到30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考核全过程采取录像,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公开。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一律不准携带手机或带有信息查询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

(二)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场监督管理人员将按程序严肃追究有关企业和人员责任。对考核中发生的作弊、代考等严重违纪行为,取消个人考试资格,并计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负面清单。参与作弊人员如已经取得考核合格证明的,将予以考核合格证作废登记处理。

(三)需要申请证书延期的企业,必须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受理核实,提交相关证明手续,予以延期。

(四)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2月26日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