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25年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交通局发布时间:2025-01-08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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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2025年春运自1月14日开始,2月22日结束,共40天。根据《六安市2025年春运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全市道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打造“综合春运”

(一)做好春运研判。经分析预测,2025年春运期间,预计全市道路水路客运量将创历史新高,春运期间客流集中,持续时间较长,运输压力大,经常出现探亲流、旅游流、务工流、学生流等交织叠加的情况。同时春运期间往往是降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高发期,给安全行车(船)带来很大挑战。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按照市局2025年公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工作要求,做好运力储备,确保完成春运各项任务。

(二)加强值班值守。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春运24小时值班制度,春运工作主要负责人及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值班人员每天9:00前向市局春运办报送前一日工作情况。对出现的紧急情况或突发情况,应第一时间上报市局。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党组层面上来,紧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综合运输组织、群众出行服务、交通物流保通保畅等重点任务,加强交通运行监测,及时研判预警,统筹指挥调度,迅速处置应对,以最实举措、最大能力、最优服务、最佳状态、最高效率,全力做好2025年公路水路春运服务保障各项工作,发挥好公路水路运输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基础性、衔接性作用,全力确保人民群众平安便捷温馨出行和交通物流安全畅通有序。

二、狠抓风险防控,全力打造“平安春运”

(四)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集中组织开展春运风险辨识和研判分析,建立本地区安全风险清单,督促立行立改,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聚焦公路水路客运枢纽场站、易发雨雾等恶劣天气路段、易积雪结冰背阴路段等部位,危险货物运输及港口作业、客车(船)等设备,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春运启动前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春节期间,严格落实重大节假日“三十条”硬措施,严防死守,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减少一般和较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全面做好人员设施设备保障。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督促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对照春运大客流特点,加强驾驶员、船员安全培训教育,特别是针对水面路面结冰、团雾、极端恶劣天气等突发场景,加强防御性行驶培训,提高驾驶员、船员应急行驶技能。密切关注驾驶员、船员身心健康,严禁身体不适应或心理不健康的驾驶员、船员上岗运营。对照冬季公路水路运输特点,全面开展运输装备和安全设施检查维护,加强港口、航道及其设施设备运行监测,确保交通运输工具准备到位、设施设备状态良好。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严格执行道路水路旅客实名制管理规定,做好旅客及行李物品、托运物品、滚装车辆等安全检查,严防违禁物品进站上车上船。

(六)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市县(区)两级运管机构要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制度,严格执行800公里以上道路客运班线固定班次、固定车辆要求,落实好“从事线路固定的机场快线、通勤包车、定制客运以及短途驳载且单程运营里程在200公里以内的客运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凌晨2时至5时通行限制”相关举措。督导汽车客运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加强农村客运车辆安全监管,严禁非法违规运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点场站出租汽车秩序维护和整治,规范出租汽车服务行为。加强“两客一危”车辆和重载货车动态监控,严防车辆脱离动态监控运行。严格落实电子运单制度,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过程安全管理。市县(区)两级海事(港航管理)机构要加强对重点船舶、重点水域巡查,保障水上交通安全。

(七)加大非法营运打击力度。市县(区)两级交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加大客运场站、港口码头和客渡运船舶等重点场所执法力量投入,依法从严查处客车非法营运、异地违规运营、农用车和货车载客、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从事网约车营运等行为。加强道路客运跨省违规运营治理,严格查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营、动态监控不在线运营、包车未按照备案事项运行等违规行为。

(八)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处置。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会同公安、气象等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机制,针对恶劣天气、重特大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旅客大量聚集等突发情况,建立完善应急预案,统筹做好部署安排。科学部署应急救援力量,保持救援人员、设施装备等处于应急待命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响应,迅速有效处置。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监测研判,多渠道做好恶劣天气预警提醒,一旦出现强降温、大范围冰冻雨雪等极端情况,及时督促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调整运输计划,严格落实禁限行(航)规定,确不具备运行条件的,应关尽关、应停尽停、应撤尽撤,杜绝冒险运输、涉险运营。妥善做好突发状况下的旅客分流疏导,遇大客流需跨区域调配运力、增开运输专线的,要加强运输工具检查维护和驾驶员、船员安全培训,最大限度保障运输安全。

三、强化运输组织,全力打造“舒心春运”

(九)做好道路旅客运输组织。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春运客流分析研判情况,按照充分准备、按需投入、及时响应的原则,强化道路客运组织调度,保障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结合客流特点,针对性地制定优化运输计划,合理安排班次,动态调配运力,切实增强运输组织弹性和韧性。加强春运期间农村客运服务保障,通过增开赶集班和春耕班、增加定制线路、提供预约响应和包车服务等措施,保障农村地区群众出行需求。要强化与文化旅游部门对接,加强旅游重点地区及景区客源、客流规模、出行方式等信息共享,加大运力投放,引导道路客运和城市客运经营者开行旅游专线、旅游直通车、定制客运线路,指导汽车租赁企业加大租赁车辆投放、加强运维调度,满足游客旅游出行需求。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好“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会同教育部门做好学生离校返校运输服务保障。积极开展团体服务、上门服务,具备条件的可组织包车运输,保障务工人员有序返乡返岗、学生平安离校返校。市县(区)两级运管机构要加强出租汽车运力组织调度,督促指导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网约车平台加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运力调配和供给,满足社会公众打车出行需求。

(十)做好水路运输组织。市县(区)两级海事(港航管理)机构要督促港航企业严格落实水路客运服务质量标准,加强水路运输组织管理,着力提升运输服务水平。加强水路客运组织,督促水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公布的票价从事营运,切实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要加强航道养护,做好航标、通航建筑物等航道设施的检查维护,港口和船闸运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保障客运船舶优先靠离泊、过闸。

(十一)做好综合运输衔接。各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城乡客运经营者加强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等重点场所运力投放,做好城乡客运与干线运输方式的信息共享和有效衔接,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指导城市客运经营者根据当地火车站、汽车站、港口码头时刻信息采取延长运营时间、缩短发车间隔、调度机动运力,开行区间车、大站快车、定制公交、夜班车、直通车等措施,有效满足旅客抵离接驳出行需求,特别是做好夜间到达旅客的疏运工作,防止旅客大面积聚集和长时间等待。

四、强化保通保畅,全力打造“顺畅春运”

(十二)加强路网通行保障。市县(区)两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加强长大桥隧、连续长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公路巡查养护,及时排查整治公路病害。合理安排国省干线公路养护施工计划,除保障公路安全运行开展的应急养护工程外,避免在春运期间开展公路养护工程。要强化与公安部门的业务协同,完善路警联合巡查与指挥协同机制,加强交通管控事前会商与路警联动,减少因交通管制导致的交通拥堵。加强省域间、区域间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信息共享与协调联动,确保跨省通道、长大隧道等重要路段衔接顺畅。密切关注积雪、冰冻、地震、泥石流等灾害信息,确保抢险保通队伍随时待命、应急物资储备充足,做好抢险机械设备配置和检修调试,确保随时可调动机械投入抢险救援。

(十三)加强路网运行保障。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引导,通过公路沿线可变信息情报板、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多种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实时路况、公路气象、交通管制、分流绕行等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市县(区)两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摸底筛选易拥堵缓行路段、易受恶劣天气影响路段、事故多发路段、拥堵收费站,深入分析原因,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按路施策、按站施策,有针对性制定疏堵和分流绕行方案。

(十四)加强路网服务保障。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指导本地区做好高速公路预约通行服务保障,严格落实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督促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督促做好停车、加油、充电、用餐、如厕等服务管理,确保商品供应充足、环境卫生整洁、服务便捷舒适、设施运行良好。加大服务区充换电设施设备供给,加强运行监测巡查,第一时间发现故障、安排抢修,避免因故障影响充电效率。鼓励科学布局移动充电设备,多渠道实时发布服务区充换电设施使用情况,必要时安排专人引导,规范车辆停车和充电秩序,探索实施快速服务,做到随充随走。

(十五)做好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在保障春运旅客运输需求的同时,加强与发展改革、商务、农业农村、能源、粮食、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对接,强化能源、粮食、矿石、民生、医疗等重点物资供需对接,做好统筹调度和运输组织,制定应急运输保障预案,加强应急运力储备,全力保障重点物资安全高效运输。督导高速公路运营单位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督促港口和船闸运行单位对民生物资船舶实行优先引航、过闸、锚泊、靠离泊。要将农机农资等纳入重点物资运输保障范围,提前谋划做好春耕备耕农资农机等各类物资运输服务保障工作。要紧密对接商务、工信等部门,“一企一策”保障外贸企业交通物流需求,确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外贸企业国内国际运输畅通。同时要保障提高农村邮政快递通达率和服务水平,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农资、“年货”等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保障春运期间城乡末端配送服务不中断。

五、坚持服务至上,全力打造“温馨春运”

(十六)优化旅客票务服务。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组织做好春运“情满旅途”活动,全面提升春运期间公众出行体验。指导道路水路客运经营者完善售票服务,多渠道发布客运服务信息,及时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增加客票预售期,拓展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小程序等线上售票渠道,推广联网售票和电子客票服务,便捷旅客购票乘车乘船。根据需要保留人工售票窗口,便利老年人、外籍人员等群体购票,便利旅客办理退改签等业务。严格实行明码标价,保持车(船)票价格基本稳定,若需依法调整价格的应提前7日向社会公布。因受恶劣天气、自然灾害影响或政策调整、运输经营者原因等导致不能提供运输服务的,相关经营者应当为旅客免费退票或统筹解决旅客出行问题。

(十七)提升旅客候乘体验。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督促指导道路水路客运经营者及相关运营单位严格落实客运服务标准和环境卫生要求,认真做好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交通运输工具的清洁消毒、通风换气等工作。严格执行服务标准规范,倡导热情服务、微笑服务、文明服务。完善交通场站引导标识,加强灭火器材配备,保持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鼓励配备应急药品、急救包,提供无线网络和充电服务,提升旅客在途体验。加强站内客流疏导组织,引导旅客有序分散候车(船)和排队登车(船)。根据客流变化情况,在进站、安检、售检票、候乘等关键环节,及时增加服务人员和设施设备,确保高峰时段进出站和安检通道应开尽开,减少旅客排队等待时间。

(十八)强化重点群体出行服务保障。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指导道路水路客运站及客运经营者加大重点群体出行关心关爱力度,在售票、安检、候车(船)、登乘、换乘等环节,提供暖心温馨服务。依法依规落实军人、消防救援人员、英烈遗属和儿童等重点群体乘车(船)优待政策,提供优先购票、安检、登乘等服务。加强与工会组织对接,鼓励在客运场站、城市公共交通场站等春运一线组建志愿服务团队,为“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提供票务协助、候车引导、行李搬运、无障碍及专用通道等多元化志愿服务。

六、营造良好氛围,全力打造“和谐春运”

(十九)引导公众文明有序出行。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利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广播、电视、海报等多种方式,通过“车、船、路、港、站”等综合运输服务窗口,及时发布出行服务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计划,错峰避峰出行。加大安全文明乘车(船)宣传力度,引导公众诚信文明出行。会同公安部门重点加强农村地区出行安全宣传,引导社会公众选择合规客车出行、全程系好安全带。

(二十)加强春运人文关怀。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加大对运输企业的助企纾困力度,多措并举解决城市公交等企业欠薪欠保等问题,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加强对奋战在春运一线的司乘人员、执法人员、服务保障人员等从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对春节假期在岗职工开展走访慰问。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下的兜底保障,为临时滞留人员提供餐饮、热水、休息、如厕、保暖等基本服务。

(二十一)加强春运工作宣传。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规范做好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广泛收集春运服务一线典型做法和干部职工坚守岗位、无私奉献、真情服务的感人事迹,多渠道深入开展接地气、贴民心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春运工作良好氛围。各单位可将相关新闻素材或宣传稿件发至市局网站后台。市交通局新闻办将择优选取稿件在局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登载,同时推荐给相关媒体刊发。

(二十二)畅通服务监督渠道。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要畅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等渠道,做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众留言收集及处理,及时解答旅客信息咨询,及时受理、跟踪督办春运期间群众咨询投诉,保障旅客合法权益。


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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