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领导在线访谈解读:六安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六安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已于2015年8月出台,引起广大群众热切关注,为解答部分群众对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办法的疑惑,市交通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开展了在线访谈活动,现将在线访谈内容整理如下。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关注本次的六安市交通运输局在线访谈。违法超限超载一直是交通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也是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因此,2015年8月《六安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出台后,引起广大群众的关注。此次我们邀请到市交通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就《六安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为广大网友答疑解惑。
局政策法规科:大家好!很高兴能在这里与广大网友见面交流。
主持人:欢迎您,现在已经有许多网友提出了问题,我们挑几个有代表性的问题,请您做解答。
局政策法规科:好的。
网民 jwg:为什么要出台《六安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办法(试行)》?
局政策法规科:超限超载不仅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增加公路维护费用、缩短公路使用寿命,对公路桥梁、涵洞的安全也构成严重的威胁;同时诱发大量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对周边环境造成噪声、环境污染等。为加大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县区治理超限超载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切实保护公路桥梁安全,根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网民 lhx:《六安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主要涉及哪些方面?
局政策法规科:本办法主要涉及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举报及奖励的相关规定。
(一)奖励原则
按照“谁受理、谁查处、谁兑现奖励资金”的原则,由市治超办负责指导协调全市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工作。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治超指挥协调机构负责本辖区举报奖励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案举报仅奖励一次。同一线索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联名举报者,按一案奖励。
(二)奖励范围及奖励标准
本办法对货物运输车辆及其违规生产销售或改装拼装、货物运输车辆源头单位、执法人员等几类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均规定了相关奖励。奖金数额从几百到几千不等,最高奖金达3000元。
具体为:货物车辆有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货物运输车辆未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或通行证标注内容与实际不符的,或骗取超限运输通行证的;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为无号牌或无车辆行驶证、营运证及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的货物运输车辆装载货物的;货物运输源头单位不为货运车辆提供“三单”或提供不全或提供虚假证明的;生产、销售拼装或改装的货物运输车辆的,以及拼装或擅自改装的货物运输车辆在公路上行驶的;治超执法人员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属于相关工作人员举报的;进行非法超限超载运输的当事人先于举报人终止了尚未被查处的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的;相关管理单位先于举报人发现并查处了相关违法行为等。
网民 lancy: 举报成功后,要怎么领奖呢?
局政策法规科:1.治超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奖励机构作出奖励决定并书面通知举报人。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举报奖励决定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2.举报人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奖励通知及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金。举报人无法现场领奖且无委托人的,应及时说明情况并提供银行账号,由举报奖励部门将奖金汇至指定账户。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金的,视为举报人放弃奖励。
主持人: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不仅需要交通管理部门的不懈努力,也需要社会大众的积极参与。《六安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出台后,也希望我们广大群众能积极支持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监督工作,为交通部门治超提供线索,共同打击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共建和谐交通、美好六安!本次在线访谈到此就结束了,感谢市交通局领导和广大网友的参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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