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成效新闻发布会召开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交通局发布时间:2020-06-15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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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上午,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成效新闻发布会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卫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陈斌出席发布会,十余家省、市新闻媒体代表参加。

发布会上,李卫东就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背景、主要做法、取得成效等情况作了详细介绍,并现场回答记者提问。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组建以来,开创了交通7个门类综合执法的全省之先河,比国家明确提出的综合执法改革提前近两年实施。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张清单管边界、一个指令管调度、一枚公章管处罚”的执法新格局。两年来仅市级层面共查处超限车辆4305台次,公路非现场执法查处432台次;涉路案件360余件,清理非标广告515块(处),清理违章堆放180余处1260立方米;查处非法营运案件249件,危化品运输车违规案6件,出租车违规141台次,违规客运班线车辆、车辆逾期未检、车辆北斗卫星动态监管违规使用等180余件;实施各类联合检查161次。有效地加强了市本级公路、水运和航道等区域的管理和保护。

改革不停滞,发展无止境。全市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将在6月底完成。我市将不断完善交通执法体制机制,有效提升交通综合执法工作效率,切实加强现代执法体系和执法能力建设,努力推动交通综合执法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交通强市提供坚强的交通运输执法保障。


六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情况

发布人: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卫东

(2020年6月12日)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市交通运输局,向多年来始终关心支持六安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社会各界和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改革背景、主要做法、取得成效等情况向大家报告如下。

一、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背景

我市是砂石资源大市。2014年之前,我市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十分严重。为解决治超难题,2015年,我局结合治超工作实际,积极会同市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治超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为此,市政府积极争取省政府在六安市开展全省联合治超综合执法试点,获得省政府同意。此后,结合全市事业单位优化整合试点工作,我局及时开展了局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优化整合工作,针对过去我市交通执法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推诿扯皮、监督缺位、“重审批、轻监管”等突出问题。我们拿出了具体联合治超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在省编办、省交通运输厅和省公安厅支持下,2016年下半年,在全省率先启动联合治超综合执法工作。期间结合2016年中办、国办《关于开展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治超综合执法过程中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我们又提出了交通综合执法改革的构想,努力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目标。

二、市本级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主要做法

(一)抓好顶层设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改革前期,市局成立专门改革领导小组和交通综合执法筹备组,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二是积极外出考察。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带队,市编办、财政、人社、交通等部门组成人员分赴福建、广东就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进行考察学习。三是明确改革思路。我市提出了“改革就要改到位、改革就要改彻底”、真正实现一支执法队伍管执法的思路,提出了整合局属二级执法机构,组建专司交通执法部门的构想,得到了市深改办和市编办的肯定和大力支持。

(二)组建执法机构。2016年,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省编委批复同意我市设立副县级单位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同年,市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将市公路、运管、海事和交通工程质监的执法职能整合,新组建成立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并实施了地方公路、海事体制改革,将设在县区的公路分局、海事处、治超站成建制下划县区管理,此举也解决了“管得见看不着、管得着看不见”的问题,理顺了工作机制,优化了资源调配,切实提高了县区交通运输部门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2017年底,在多方支持努力下,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联合治超综合执法支队)正式挂牌运营,隶属六安市交通运输局管理,为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履行金安、裕安两区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海事、工程质量监督、出租及公交客运等行政处罚77大项、260小项,行政强制14项职责,同时负责对全市县区交通运输执法进行指导监督。2019年12月,市委、市政府出台《六安市深化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对全市进一步深化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提出了具体的要求。2020年5月,市委编办对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三定”方案进行调整,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更名为“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完善了有关内设机构。目前市交通执法支队核定人员编制总数385名,在编人员302人。内设机构14个,包含7个科室和7个执法大队;下辖4 个超限超载检测站。

2019年12月《六安市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县区按照时间任务要求,积极推动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目前,金安、裕安两区组建成立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安、裕安大队,并已挂牌运行,两区正按有关文件要求落实人员和职责边界任务。其他县区已完成前期准备工作,改革方案已提交县区编委,待审定后便可组织进行执法大队挂牌及人员划转工作。全市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将在6月底完成。

(三)筑牢队伍根基。一是妥善划转人员。按照“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原则,将原路政、运政、海事(港航)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采取组织安排、个人自愿和整建制划转的原则,调配至市交通综合执法局。二是抓好队伍建设。上岗前分三批组织新转岗执法队伍的全员轮训,重点围绕交通执法内容进行专题培训,提升执法水平。2018年、2019年,结合执法队伍现状,分别开展了“队伍建设年”和“执法业务提升年”活动。2020年又开展了“执法标准化建设规范年”活动,以此不断强化队伍建设管理,提升执法专业技能,打造过硬队伍。

(四)健全协同机制。针对交通执法改革后,在执法过程中遇到的业务边界和职责权限问题,我们先行先试,积极探索执法新路径,不断总结完善工作方法和机制体制,建立健全“执法明确、分工协同、多方参与、形成合力”的执法协同机制。一是建立交通内部单位联勤工作机制。交通执法部门先后与市公路局、海事局、运管局、质监局和市交通局信息中心建立了联勤工作协调机制,涉路违法案件查处、路域环境整治、非法营运、出租车违规案件查处、水运监管执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和“12328”指令处置等具体业务协作对接顺畅,行政许可、检查、监督和处罚衔接更为紧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形成了拳头。二是建立交通执法外部业务紧密相关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为解决交通执法面临的个别不配合、阻碍公务执法等情况,我们与市公安交警部门建立联合治超执法常态化制度化机制、春运联合执法管理工作机制,巩固完善市公安治安部门交通执法保障机制,为我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的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五)创新执法方式。一是梳理职责清单。根据交通综合执法后的实际情况,又无现成模式可以借鉴,我们在实际执法中,针对执法对象和范围,完成了执法职权清单的编制,进行认真梳理完善,摸清执法权限,有针对性的开展执法工作。二是做好宣传引导。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后,针对传统执法业务和执法新业态的不断涌现,加之执法体制的不断深化,积极开展“执法大走访、工作大调研、服务大提升”活动、 “送法六进”等系列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切实营造浓厚的执法普法宣传氛围,引导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交通综合执法的理解支持和认可,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执法氛围。三是抓好常态工作。针对交通综合执法主业,将执法力量有机进行调配,合理划分执法区域,强化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管和巡查力度,建立执法工作长效机制。四是突出难点工作。针对超限治理和道路运输市场等难点、焦点、痛点工作,在系统内实现灵活管理模式,集中与分散、常态与专项等有机结合的执法监管举措,取得较好效果。

(六)落实执法保障。一是解决经费保障。将交通综合执法经费保障纳入预算管理,所有执法装备和人员支出由财政统筹安排,解决了后顾之忧,为交通执法有序开展打下基础,同时也避免了趋利执法的问题。二是强化警力保障。在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由市公安治安四大队,专司交通治超执法和打击非法营运工作,为交通综合执法提供强有力的警力支持。

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成效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组建以来,着力推进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海事(港航)行政和工程质量监督领域执法管理,实现了“分散执法向集中执法、单一执法向综合执法、传统执法向现代执法、低效执法向高效执法”的转变,形成了交通综合执法改革中的“六安模式”。开创了交通7个门类综合执法的全省之先河,比国家明确提出的综合执法改革提前近两年实施。实现了“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张清单管边界、一个指令管调度、一枚公章管处罚”的执法新格局。成效主要表现在:一是精简了执法队伍。实现了系统内行政执法统一,执法人员较改革前从事执法岗位的人数比下降38.5%,降低了执法人力成本。二是明晰了执法职责。统一了机构、统一了职责、统一了模式,有力的规避了执法中推诿扯皮的情况发生,职责更加明确,责任更加到位,工作更有力度。三是提升了执法效率。交通执法承担的工作量较改革前有很大增长,特别是过去执法中的空白区域得到充实,部分案件办理情况是改革前的数倍,执法管理处置速度明显加快。四是转变了行业形象。通过开展交通“执法三大”活动以及“党建+执法”、“执法+服务”等系列主题活动,深入群众深入企业深入基层,加强工作宣传和主动服务执法相对人,赢得社会各界对执法管理的认可支持,交通行业和执法的形象达到了明显改善和极大提升。五是实现了预期目标。有效破解了交通运输执法“多头管理、各行其政、力量分散、效率不高”的难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实现了由“分散执法”向“综合执法”转变。构建行政执法与行政审批分离、行业管理与监督管理职能分明的交通运输管理体系,形成了“一个执法主体、一支执法队伍、一个窗口对外”的执法体系。实现了由“单一管理”向“综合治理”的转变。城区四个执法大队划片区管辖,实施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改变了过去路政、运政、水上各管一块的工作模式,力量更为集中,监管更为有力,成效更为明显。实现了由“传统执法”向“现代执法”的转变。由过去的重管理轻服务转变为坚持严格管理、规范执法;由过去的人海战术、倚重现场查处转变为科技引领、后续发力多措并举的执法模式,交通执法的理念和思路取得了明显变化。

实施交通综合执法改革两年来,仅市级层面共查处超限车辆4305台次,公路非现场执法查处432台次;涉路案件360余件,清理非标广告515块(处),清理违章堆放180余处1260立方米;查处非法营运案件249件,危化品运输车违规案6件,出租车违规141台次,违规客运班线车辆、车辆逾期未检、车辆北斗卫星动态监管违规使用等180余件;实施各类联合检查161次。有效地加强了市本级公路、水运和航道等区域的管理和保护。

改革不停滞,发展无止境。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各县区在6月底前完成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执法体制机制,不断提升交通综合执法工作效率,切实加强现代执法体系和执法能力建设,努力推动交通综合执法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构建交通强市提供坚强的交通运输执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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