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六安交通执法推行“学法免罚”制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5-12-31 15:37
字号:

为进一步创优法治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探索“学法免罚”深化“首微免罚”制度成效的通知》要求,自2026年1月1日起,六安交通执法推行“学法免罚”制度。

“学法免罚”是指当事人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发生《学法免罚清单》内的初次轻微违法行为,满足“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此次轻微违法行为发现时间,与部省共建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中记录的前一次行政处罚超过180天;在部省共建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中的前期行政处罚决定已履行完毕;自愿通过‘皖事通’交通运输案件‘便捷办’进行线上学习、考试,并考试成绩合格”等条件,便可免予行政处罚。对于在初次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80天内第二次实施同一违法行为的,交通执法机构将依据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处罚。发生三次及以上同一违法行为的,将依据自由裁量权基准,提升一档进行处罚,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下一步,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执法实际,积极广泛宣传、认真严格落实“学法免罚”制度,进一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优化执法服务,切实将“亲民执法、柔性执法”融入日常执法和服务之中,持续创优交通法治环境,充分彰显交通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