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首微免罚” 落实“学法免罚”
——六安交通执法办结首例“学法免罚”案件
2月13日,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成功办结全市首例“学法免罚”案件,标志着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学法免罚”制度在六安正式落地见效。
2月9日,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二大队接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转办,某客运班车在长江西路火车站下穿隧道出口处停靠揽客。执法人员通过调取监控视频、询问相关负责人,确认该车在运营霍山至六安班线途中,有不按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行为。该车所属企业负责人积极配合调查,当场承诺立即改正。由于该违法行为未造成明显危害后果,且本次违法行为发现之日前180天内无同种违法记录,符合《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探索“学法免罚”深化“首微免罚”制度成效的通知》中“学法免罚”适用条件。
2月11日,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及《学法免罚告知书》,告知其可在10个自然日内通过“皖事通”APP交通运输案件“便捷办”模块参加线上学法考试。企业负责人登录平台,完成了规定时长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执法人员依法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免予原拟定的1000元罚款。
“学法免罚”是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在“首微免罚”制度基础上的又一次深化。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探索“学法免罚”深化“首微免罚”制度成效的通知》要求,属于《安徽省交通运输学法免罚事项清单》中的违法行为,在发现之日前180天内无同种违法记录,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改正,当事人或企业负责人只要自愿完成线上学习并考试合格,即可依法免予行政处罚。此举打破了“一罚了之”的传统执法模式,将法治教育融入执法全过程,既维护法律权威,又体现执法温情。
“本以为要缴纳罚款,没想到可以依据相关规定通过学法考试合格后免于处罚,让我既加深了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掌握,又切身感受到交通执法的严管厚爱,印象深刻。”涉案企业负责人坦言。
下一步,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将继续深化“学法免罚”制度的宣传推广,严格规范适用条件与程序,确保“免罚不免责、免罚不放松”,让交通执法在法治轨道上更有温度、更有韧性,为持续创优法治化道路运输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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