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交通执法:弯道堆木存隐患 说理执法促整改 轻微免罚显温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6-04-08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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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舒城县交通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 G105 国道1210K+400段巡查时,发现木材经营者施某在公路弯道用地范围内堆放木材,遮挡行车视线,严重影响道路通行安全。

执法人员现场开展“说理式执法”,向当事人详细讲解涉路相关法律法规及乱堆乱放的安全危害,依法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清理、恢复公路原状。施某认识到错误后,迅速将堆放木材全部清运完毕。

考虑到此次为首次涉路违法、未造成危害后果,且及时主动整改到位,执法部门依据“轻微免罚”相关规定,对当事人施某免予行政处罚。

交通执法部门在此呼吁:公路沿线商户及群众自觉遵守公路管理规定,切勿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乱堆乱放,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有序的公路通行环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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