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治超非现场执法点的通告
为强化我市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延长公路使用寿命,减少公路养护成本,提高公路使用效能,助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和《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启用新增我市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点位置:
S236施桥治超卡点桩号:69KM+500M(双向)
S330红桥治超卡点桩号:与G105交口向西约300米(双向)
G105青山治超卡点桩号:1149KM+900M(双向)
G237马头治超卡点桩号:506KM+300M(南向北)
经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抓拍显示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应当及时自行前往就近的超限超载检测站或由交通运输部门指定停车场所,卸载超限部分货物,并主动接受相应处罚。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和《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违法装载货运源头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货运机动车辆途经治超非现场执法路段,驾驶人为逃避称重检测,使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不悬挂号牌、牌照污损或者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机关: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梅山中路43号。
联系电话:0564-3210256。
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启用时间:2024年12月6日零时。
特此通告
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4日
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点位置:
S236施桥治超卡点桩号:69KM+500M(双向)
S330红桥治超卡点桩号:与G105交口向西约300米(双向)
G105青山治超卡点桩号:1149KM+900M(双向)
G237马头治超卡点桩号:506KM+300M(南向北)
经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抓拍显示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应当及时自行前往就近的超限超载检测站或由交通运输部门指定停车场所,卸载超限部分货物,并主动接受相应处罚。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和《安徽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车辆驾驶人、道路运输企业和违法装载货运源头单位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货运机动车辆途经治超非现场执法路段,驾驶人为逃避称重检测,使用其他机动车辆号牌、故意遮挡号牌、不悬挂号牌、牌照污损或者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机关: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梅山中路43号。
联系电话:0564-3210256。
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启用时间:2024年12月6日零时。
特此通告
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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