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年第3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柴油货车攻坚战实施不到位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柴油货车攻坚战实施不到位。六安市未按2019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制定老旧柴油货车和燃气车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执行不严,未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5月至2024年6月,全市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检出的18596辆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中,有5489辆未按要求进行维修治理,比例高达29.5%。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各县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工委和管委
三、重点措施
1. 制定老旧柴油货车和燃气车淘汰更新目标和实施计划。
2. 对我市5489辆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各县区主管部门督促在本县区检测车辆的车主按照要求对车辆进行维修,经维修后仍无法达到排放标准的,引导车主对未达标车辆进行报废。
3. 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对检出尾气不达标车辆进行梳理,要求尾气排放不合格车辆及时维修治理或报废。
四、目标任务
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检验与强制维护制度。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2024年9月29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六安市老旧柴油货车报废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的通知》(六交运函〔2024〕5号),2025年9月底已完成国三及以下营运货车全部淘汰。2.督促未治理车辆整改方面,梳理数据后实际需整治605台,其中外籍非营运车辆540台函至属地督促维修治理,六安非营运逾期未检测48台告知按期检测维修,17台非六安籍营运车辆函至属地督促维修治理。3.严格执行检测维修制度方面,关网整改4家,取消备案资质3家,现运营19家;强化部门联动,2025年以来维修率达83%;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四部门联合印发《六安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的通知》(六环函〔2025〕150号),建立长效机制,共享数据,及时督促尾气不达标车辆进行维修治理或报废。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向〔牵头验收(监管)单位〕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64-5158552
电子邮箱〔牵头验收(监管)单位〕:lahjbh01@163.com
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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