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设备运维、升级等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工作安排,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设备运维、升级等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本次采购已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设备运维、升级等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
2、项目类型:服务类。
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设备运维、升级等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选聘服务。
3.1 《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及固定超限超载检测站信息化运维项目》:对支队现有杨小店、百洋铺、叶集、马头固定治超站,G312六安西(姚李)、S440杨桃路、S351六舒路、S325马头、G312杨小店、G237六安北(寿县方向)、迎宾大道共计4个固定治超站,7处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提供信息化设备运维服务。
3.2 《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升级服务》:对市本级已建4处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7个点位进行升级优化,重点强化对特种作业车辆、许可超限运输车辆的特征识别能力。
3.3 《AR眼镜智能执法辅助体系建设服务》:构建AR智能执法体系,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单兵执法现场识别、数据核查、快速处置能力。
3.4 《治超虚拟卡点及数据传输服务》:结合现有固定治超非现场执法卡点、数智一体化治超平台、拓展电子围栏管控,拟构建虚拟卡点体系,提升路面感知能力。
3.5 《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无人机巡查服务》:实现对支队管辖路段的常态化空中巡查,支队定制巡查任务,同步建设管理平台,兼容现有御三单兵无人机。
4、采购需求:承担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设备运维、升级等项目招标代理服务。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计费标准为基准(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供应商按费率报价。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以“计费标准计取的费用 × 成交费率”计算结果为准,成交费率不得高于100.00%。
7、最高限价:按费率方式报价。最高限价为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招标代理服务计费标准的100.00%,(招标代理服务费同比例下浮)。
8、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供应商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供应商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3、供应商不得存在围标、串标行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围标、串标,将立即取消其响应资格、作废其响应文件,情节严重的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
(1)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采购活动的;
(2)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响应文件编制人员为同一人,或存在隶属、雇佣关系的;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出现异常一致(如错误雷同、格式雷同、内容大量重合)的;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地点寄出、同一设备制作,或文件密封、装订方式异常一致的;
(5)供应商之间相互约定报价、围标、陪标,或事先约定由特定供应商中标的;
(6)其他法律法规认定的围标、串标情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2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到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六安市裕安区梅山中路43号)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6年9月23 日 15点 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会议室(六安市裕安区梅山中路43号)
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响应文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地点现场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事宜
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本项目无需提供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408室(六安市裕安区梅山中路43号)
联 系 人:张伟
联系方式:0564-3210107
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6年9月 20日
智能问答
首页
政务资讯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交通工作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