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队说理】第30期 舒城科技布控精准查获严重超限货车,“一超四罚”!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舒城县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5-08-18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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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夜间21时许,舒城县交通执法大队联合县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路警联合治超专项行动。行动中,执法人员依托治超科技手段精准布控,成功查获一台车货总重超75吨的严重超限运输六轴货车。

经查,被查获的某物流公司所属黄皖N47xxx六轴货车运载石料,从桐城市某工地出发,途经舒城县,目的地为合肥市肥西县。该车按规定车货总重限载49吨,但经现场过磅检测,实际总重高达87.20吨,超限38.20吨,超限率高达77.96%,属于严重违法超限运输。依据《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相关规定,经舒城县交通执法大队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对涉事货运企业处以3万元行政罚款,并吊销黄皖N47xxx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同步启动 “一超四罚”程序,对货运源头企业进行溯源追责,将驾驶员违法信息移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罚。

严重超限运输行为对公路、桥梁结构造成巨大损害,并严重威胁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今年以来,舒城县交通执法大队已联合相关部门查处超限运输车辆300余台次。此次行动再次彰显了执法部门运用科技手段、坚持联合执法、落实“一超四罚”、严厉打击恶意超限运输违法行为、坚决守护路桥安全和群众出行安全的决心与能力。

相关法律法规:

   《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三十条:对未经批准驾驶车货总重超过七十五吨或者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的,由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按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对货运车辆驾驶人处二千元罚款,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记六分,吊销其从业资格证;

(二)对货运经营者处三万元罚款,吊销车辆营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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