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交通执法部门成功查处一辆跨省非法营运车辆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金寨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6-11-04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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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3日,金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成功查处一辆跨省非法营运车辆。

2日晚,县交通执法大队接获举报:一辆白色上汽大通新途皖N*****已从省际高速进入安徽境内。平台数据显示,自今年8月以来,该车往返上海与金寨之间频次异常,累计达18次,具有明显的跨省非法营运嫌疑。获此线索后,县交通执法人员迅速部署,分点布控,在金寨、丁埠、天堂寨等高速下道口重要点位设置临时卡点准备拦截。但该车驾驶员反侦察意识较强、警惕性高,驶入金寨县境内后未做迟疑,立即从仙花高速道下车转移,途经桃岭、双河、南溪等乡镇乡间小道流动行驶,试图规避执法检查。

针对这一突发情况,执法人员立即调整处置策略,在省道S245重要路口实施精准布控,在该车必经方向蹲守等候。3日凌晨4时47分,执法人员发现蓝牌皖N*****车辆进入视野,随即进行跟踪确认,依法实施拦截。执法人员当场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并说明检查事项,随后对车辆、驾驶人及乘客开展调查取证。

经查,当事人程某某通过微信群发布出行信息招揽乘客。该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是程某某,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程某某驾驶皖N*****车辆于2日晚17时左右陆续从上海奉贤区、闵行区等地搭接7名乘客返回金寨县斑竹园镇、吴家店镇等地,全程700余公里,与乘客约定到目的地付费,车内共载8人(含当事人程某某),超载1人。执法人员询问确认,车上7名乘客均为金寨县县外务工人员,由程某某揽客而乘坐该车。程某某无法出示蓝牌皖*****车辆道路运输证件及其他有效证明,且拒不配合调查,执法人员依据《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58条第1款规定,依法对程某某驾驶的皖*****小型普通客车实施了暂扣的行政强制措施。目前,该案正由交通执法部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后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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