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安市公安局 六安市商务局 关于开展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受理工作的通告
2026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由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保障,实行“总量控制、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11月5日起,开展我市2026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限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及新车《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的办理、注册、核发日期均须在该时限内;跨年度材料不予受理。
二、补贴对象及类型
申请提前报废、报废并更新补贴的车辆,须于2026年7月15日(含)前登记在车辆所有人名下,且在我市注册登记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报废前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补贴类型包括:
(一)提前报废(仅报废):国四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完成报废注销的。
(二)报废并更新:报废车辆应当符合提前报废车辆要求;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车辆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三)仅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2024)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三、办理情形及时间节点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有关工作的通告》(六安市交通运输局2026年7月26日发布)和《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商务厅关于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2026年9月14日印发),以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开具日期为主,结合新车注册登记日期,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2026年7月26日(含)前已完成提前报废、报废并更新或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购置注册的,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开具日期和新车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2026年7月26日(含)前。
(二)2026年7月27日至9月14日期间已完成提前报废、报废并更新或已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可在县(区)资金分配额度内申报;其中,新能源货车优先审核兑付。
上述(一)(二)情形均按“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原则办理,无需资格预审。车辆所有人应自本通告规定的受理起始日(2026年11月5日)起5日内,向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于10日内完成线上申报;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三)2026年9月15日(含)后拟办理提前报废、报废并更新的,一律实行“先预审、后报废”。自2026年11月10日起,县(区)交通运输部门开始受理资格预审审核。申请主体凭核发的《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格预审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方可办理报废手续并申报补贴。未取得《通知书》自行报废或购车的,不予受理。
四、资格预审与补贴申报
(一)资格预审。拟办理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现场申请审核。审核通过的,发放纸质《通知书》,并分类建立预审台账。资格预审按照“先到先得”原则,以预审通过时间先后为序;当预审通过的申请资金额度达到或预计达到本县(区)可用补贴资金额度上限时,停止资格预审。
(二)补贴申请提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在完成报废、注销、购车及新车注册登记等手续并取得相应证明、证照后,于《通知书》规定截止时间前,携带全部申请材料(见附件1)前往辖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工作人员指导下登录“安徽省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补贴申报系统”提交;也可直接提交完整材料,由工作人员协助录入。超过截止时间未提出申请或未完成全部材料提交的,视同自动放弃补贴申请资格;再次申报的,须重新进行资格预审。
五、咨询与办理地点
资格预审、申报受理及政策咨询由车籍所在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咨询电话、受理地址见附件4,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见附件5。商务部门指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设置政策告知窗口。
本通告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做好六安市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通知》执行。本通告不构成补贴兑付承诺,最终能否获得补贴,以审核结果和补贴资金额度实际可用情况为准。
特此通告。
附件: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材料
2.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格预审通知书
3.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知晓书
4.六安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咨询电话及受理地址
5.六安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
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安市公安局 六安市商务局
2026年11月4日
附件:1.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材料.docx
附件:2.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格预审通知书.docx
附件:3.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知晓书.docx
附件:4.六安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咨询电话及受理地址.docx
附件:5.六安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docx
智能问答
首页
政务资讯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交通工作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1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