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局人教科 发布时间:2026-09-30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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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各交通运输局,市直有关单位,局直各单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26〕45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全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且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从事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含返聘在岗)及其他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须在岗位比例结构范围内申报职称。

二、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按照《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交人教〔2023〕353号)执行。

三、申报及审核程序

2026年度全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进行,部分纸质材料线下报送。

(一)申报及审核时间

个人网上申报及所在单位审核时间为2026年10月8日至11月6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市直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26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1月6日前。

(二)个人网上材料申报

1.申报网址:http://hrss.ah.gov.cn/。

2.申报流程: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点击“专题专栏”中的“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选择“职称申报”,跳转至登录页面。申报前,请先在网页右上角点开“帮助中心”,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按照说明进行操作。

3.申报专业:申报人结合本人所从事专业及业绩情况,按照职称管理平台可供选择的专业,慎重选择申报专业,不可自填专业。

4.信息填报:申报人要严格按照系统提示和条件要求,如实、逐项填报各项信息并扫描上传诚信承诺书、继续教育证书、论文著作、业绩、资历、考核表等材料2份,1份为原始材料扫描件(如为复印件需每页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以下简称“原始版”),1份为打码隐去本人关键敏感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后的材料扫描件(以下简称“打码版”)。务必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完整、清晰可读,无颠倒、字迹模糊等情形。申报人及所在用人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工作业绩。应是申报人任现职期间(以近一个任期为主)完成的,要突出专业性、代表性,应与申报专业及本人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及职责相关,每项业绩需提供单位盖章的业绩说明材料(重点说明申报人在项目中担任的角色、主要工作内容和业绩成效,字数500字左右)。对多人共同完成的表彰奖励、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等,申报人应提供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等相关证明材料。

(2)论文著作。应为申报人在任现职期间(以近3年为主)发表的,需确保期刊的真实性和论文水平。论文内容要与所从事的专业、业绩相关。1篇论文发表在多篇刊物上按1篇计算。发表在互联网、电子期刊、内刊、特刊、增刊、文摘版、论文集上的论文,或论文的正文未装订在出版刊物上的或论文录用通知书,均不作为职称评审的论文依据。需要在职称平台中上传期刊或著作的封面、目录、双刊号或者标准书号的印刷页、正文、参与编写章节全文的有关证明材料等(目录部分请对本人论文或编著章节作明显标注)。全外文版论文、著作,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稿。为落实论文查重需要,除提供PDF版本论文外,还需提供可编辑的Word版本论文和重复率检测报告(申报人可使用维普网、万方数据或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对报送的论文进行重复率检测)。

(3)聘书或聘文。应上传申报人最近一个任职周期的;破格申报及申请转评人员按实际受聘情况提供;聘书应聘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已转评人员在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时,其转岗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年限累计计算。

(4)继续教育。应上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有关页面(每页均需有本人签名),包含姓名页、继续教育登记页、验证登记页及相对应的学时结业证书。继续教育相关政策请参阅《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皖人社秘〔2025〕109号)。

(三)用人单位审查

用人单位在线审查申报人材料,并上传经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公示证明》(附件1)等材料;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所在单位还需上传加盖单位及人社部门公章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2)。

(四)纸质申报材料

职称申报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应及时将纸质材料报有关部门审核,并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市直有关单位及局直各单位统一于11月6日前集中报送到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需报送的纸质材料具体如下:

1.《委托评审函》1份。由各县区人社局或者市直主管部门从平台导出后打印盖章;

2.《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1份;

3.学历(学位)证书、转岗培训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书(或聘文)原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4.2026年度申报交通运输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邮箱jtjrjk8019@126.com。

四、相关政策

(一)明确任职及业绩成果时间节点。申报人工作资历(任职年限)时间计算节点为2026年12月31日。申报人业绩须为现职以来所取得成果(业绩申报解释指南详见附件4)。

(二)禁止多头申报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年度只能申报评审一种系列(专业)职称,不得同时申报两个以上不同系列或同一系列不同专业的职称。

五、有关要求

1.如实提供申报材料。申报人员存在伪造学历资历、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等有关材料,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论文论著,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的职称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职称申报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2.认真落实逐级审核。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证书进行严格审查,逐项核实,查验是否真实、齐全、规范。各单位、各审核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和责任担当,推行AB岗审核制,严格落实审核责任,按照“谁受理、谁负责、谁审核”的要求,对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时效性,以及申报材料“原始版”和“打码版”的一致性进行审核、确认(打码有关要求详见附件5)。组建单位将在各级部门审核基础上,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进行总体把关,业绩、论文成果将一次性提交评委会审核评审。

3.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用人单位对申报人材料审查确认后要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具体公示内容应包括申报人身份、年龄、学历、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业绩、论文成果和考核情况等关键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凡未按要求公示的,一律不予受理。对有反映和争议的材料,应严肃对待,认真核查。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

4.严肃评审工作纪律。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对未按规定程序开展申报、评审工作的,其推荐、评审结果一律无效;所有业绩材料附件均不得出现个人关键敏感信息,一经发现,判定申报材料无效,取消当年申报资料;对违反政策规定、评审程序和纪律要求,或把关不严影响评审质量导致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经调查核实后视情况予以通报处理。

六、收费标准

根据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收取评审费:中级160元/人,初级100元/人。申报材料经组建单位审核通过后,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统一缴费,具体缴费时间另行通知。

纸质材料受理地点:六安市裕安区梅山中路177号交通大厦11楼1112室,联系人:张乐,联系电话:0564-3952236。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551-63687880,0551-65329082。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市人社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市交通运输局人事教育科负责解释。


附件1.单位公示证明.docx

附件2.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docx

附件3.2026年度申报交通运输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人员情况一览表(xx单位).xlsx

附件4.资格评审标准条件文件解读及申报指南.docx

附件5.有关问题解答.docx

 

         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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