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六办〔2019〕26号《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现将市交通运输局机构简介公示如下:

    一、关于职责调整

    (一)民用船舶行业管理职责划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二)将原市农业委员会的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四)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市交通运输局。

    1.市公路管理局承担的公路管理相关的行政审批、确认、核准,公路通行费征收......【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