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窗口人性化执法 货车司机轻微免处罚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23-11-13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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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执法为民”的执法理念。近日,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对一台未携带《道路运输证》的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辆实施交通运输轻微违法,彰显交通执法“力度”和“温度”。

“多亏‘首违免罚’‘轻微免罚’制度的实施,感谢您们交通执法窗口给予我们一次改正机会,让我们货车司机感受到交通执法的温暖。”近日,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马头治超站执法人员在S325与G237交叉路口处实施执法检查时,发现刘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黄皖 N*****/皖N***挂的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辆未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执法人员立即将车辆引导至马头超限超载检测站进行进一步调查。经查,该车从河南省固始县陈集镇**石料场装载石料运输至六安市**搅拌站。马头治超站处理分中心执法人员通过安徽省治超联网系统查询,该车驾驶员刘某某未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行为属于首次违法行为,适合轻微免罚处理规定。执法人员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现场对驾驶员刘某某进行普法宣传,并通过签订《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告知承诺书》的方式,教育刘某某在后期运输过程中自觉守法。

通过推行“说理式执法”和“轻微免罚”,不但彰显了交通运输执法的力度,对当事人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而且体现了执法的温度,对当事人起到普法教育作用。下一步,六安市交通执法支队将继续贯彻落实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严宽相济、法理相容,不断提升执法能力与服务水平,为辖区内交通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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