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交通局发布时间:2023-12-27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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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交通局,局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做好我市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工作,根据《交通部关于印发〈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规〔2022〕9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时间:2024年12月29日

考核地点:汽运驾校(裕安区天堂寨路741号)

二、考核对象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运营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含巡游出租汽车企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考核范围

城市客运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管理知识,城市客运安全生产实务等内容。

四、考核方法和考核标准

采用计算机考核方式,考核时间为90分钟,考核试题        总分值为100分,考核合格标准为80分及以上。

五、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各县区交通局、市运管处(出租车、网约车)、客管中心(公交企业)负责统计上报辖区城市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掌握人员底数,摸清考试需求,建立应考人员台账,上报《城市客运企业两类人员统计表》《两类人报名信息表》。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下班前。

六、相关要求

(一)严肃考核纪律。考核开始前15分钟,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纸质准考证,经身份核对后进入考场。为维护考场纪律,迟到30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考核全过程采取录像,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公开。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一律不准携带手机或带有信息查询功能的电子产品进入考场。

(二)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考场纪律的,考场监督管理人员将按程序严肃追究有关企业和人员责任。对考核中发生的作弊、代考等严重违纪行为,取消个人考试资格,并计入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负面清单。参与作弊人员如已经取得考核合格证明的,将予以考核合格证作废登记处理。

(三)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培训机构。

请各县区交通局、局直相关单位审核统计报名人数,认真填写相关信息,于12月28日上午下班前将统计表报至局安全监督科。联系电话:3952252。


六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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