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交通运输局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2日行政强制结果

浏览次数:91信息来源:市交通局发布时间:2025-03-04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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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立案部门 行政相对人 案由 案号 办理状态 执行结果 创建日期
1 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 李仁义 李仁义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皖六交四罚(强措)〔2025〕2000039号 退还物品 执行完毕 2025-02-26
2 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 梁之敏 梁之敏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皖六交一罚(强措)〔2025〕1700038号 退还物品 执行完毕 2025-02-25
3 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 从前龙 从前龙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皖六交一罚(强措)〔2025〕1700037号 退还物品 执行完毕 2025-02-24
4 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 霍家咏 霍家咏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皖六交一罚(强措)〔2025〕1700035号 退还物品 执行完毕 2025-02-24
5 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 江彬 江彬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皖六交一罚(强措)〔2025〕1700036号 退还物品 执行完毕 2025-02-24
6 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 晁盛平 晁盛平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皖六交一罚(强措)〔2025〕1700034号 退还物品 执行完毕 2025-02-24
7 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三大队 范以松 范以松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皖六交三罚(强措)〔2025〕1900030号 退还物品 执行完毕 2025-02-24
8 六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 姜涛 姜涛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案 皖六交一罚(强措)〔2025〕1700033号 退还物品 执行完毕 202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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