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及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情况
2024年下达我市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共计294194.75万元,下达省级补助资金40395.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6226.54万元,合计390816.89万元。
(二)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情况
县区项目资金由省财政厅直接下达到各县区,县区交通局会同财政局按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将资金拨付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市本级资金下达市财政局后,我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照项目实施单位分解下达和拨付。按主要项目分类,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国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250000万元,均为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
2.国省干线公路新改建工程项目82527.37万元,其中: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2642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20873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5233.37万元;
3.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10459万元,其中: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1934万元,省级补助资金8525万元;
4.农村公路建设项目47000.52万元,其中: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15399.75万元,省级补助资金10607.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0993.17万元;
5.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60万元,均为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
6.应急保障及乡村振兴项目770万元,其中: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38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90万元。
(三)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资金下达同时,要求项目主管单位、实施单位按照资金文件有关绩效目标要求和对照《安徽省交通运输行业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采用定量定性的方法,如期实现项目的投入、过程、产出、效益成果等绩效目标。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实现和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4年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下达我市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共计294194.75万元,下达省级补助资金40395.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56226.54万元,合计390816.89万元。资金直接下达或经市本级分解下达至各项目资金使用单位或主管单位,项目资金到位率、分配率均为100%。
2.资金执行情况分析。我市收到省财政下达的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后,根据财政资金管理要求拨付项目实施单位。目前,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含同一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已执行367877.81万元,具体为:
(1)国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250000万元,已支付250000万元;
(2)国省干线公路新改建工程项目82527.37万元,已支付69964.97万元,其中: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支付21309.7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支付19275.8万元、地方配套资金支付29379.44万元;
(3)国省干线公路大中修工程项目10459万元,已支付10459万元,其中: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支付1934万元,省级补助资金支付8525万元;
(4)农村公路建设项目47000.52万元,已支付36860.9万元,其中: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支付15377.28万元、省级补助资金支付6012.15万元、地方配套资金支付15471.47万元;
(5)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60万元,已支付60万元;
(6)应急保障及乡村振兴项目770万元,已支付532.94万元,其中: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支付142.94万元、省级补助资金支付390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局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和相关车购税等专项资金支出管理制度,对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各项目均依据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资金,各项补助资金使用合规合理。积极筹措项目配套资金,专账核算,满足项目建设需求,保证各项目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等相关制度,强化建设资金管理。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根据省厅下达计划,安排“以奖代补”资金用于普通省道新改建项目建设、普通省道“三项工程”建设、农村公路提质改造村道安防及危桥改造工程建设等,推动普通省道、农村公路建设,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2.按计划完成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舒城(千人桥)至金寨(皖豫界)段、舒城县G346(舒茶至庐江东汤池段)升级改建工程、G312合六界至皖西大道交口段快速化改造工程、G312快速路改造工程(皖西大道至迎宾大道段)年度建设任务。
3.按计划完成2024年第二批普通国道三项工程年度建设任务。
4.按计划完成普通省道及三项工程、农村公路等年度建设、养护任务。
5.按计划完成 S245霍邱城关至合霍阜高速公路连接线段改建工程、G529金岳线叶集段新建工程、S333宋家河段公路改建工程、金寨县S447古碑至马鬃岭段公路新改建工程、金寨县S245全军沙河店段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金寨县S251古碑至黄集段公路新改建工程、霍山县道士冲至太阳段( FA级)美丽公路建设工程、舒城县环万佛湖路(FB级)美丽公路建设工程建设年度任务。
6.普通国省道公路资产总体技术状况(MQI)达到85以上;路面技术状况(PQI)达到85以上,优良路率达到85%以上。
7.年度实施预防养护工程的比例不低于5%,当年新发现次差路次年实施养护工程比例达到85%以上。
8.国省道一、二类桥梁比例达到90%以上,现有四、五类桥梁(隧道)改造加固率100%。
9.按计划完成2023年-2024年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农村公路危桥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对2023年-2024年拟完工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补助。
10.完成农村公路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85%目标。做好农村公路灾毁保险工作,提高农村公路抗风险能力。
11.按计划完成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不低于40公里。
12.按计划完成2024年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农村公路危桥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补助。
13.完成公路水毁抢修保通工作。
14.完成乡村振兴县区交通设施建设。
(四)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支持高速公路建设170.588公里、普通国道建设22.65公里、普通国省道预防性养护实施比例大于5%(指标值≥5%)、年均养护工程比例大于5%(指标值≥5%)、灾毁保险投保里程15878.967公里、四五类桥梁(隧道)改造加固率100%、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里程169.863公里(指标值174.593公里、2个项目调整计划)、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实际完成14个(指标值16个、2个项目调整计划)、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里程443.762公里、农村公路村道安防里程384.109公里、农村公路危桥改造73座、支持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项目6个、国省干线公路危旧桥梁改造工程项目46个、年度新改建农村公路里程实际完成443.762公里(指标值438公里)、支持普通省道三项工程项目1个、支持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项目1个、支持乡村振兴帮扶村1个、支持帮扶县交通项目1个、完成公路灾毁抢通保通项目3个、抢修和抢通任务完成率完成率100%。
(2)质量指标:2024年,项目单位严格落实项目“四制”管理,确保项目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预期目标。强化项目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符合国家有关财经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资金使用合规。项目工程严格按照批复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实施,其技术标准和建设规模符合批复要求。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达到85%,抢通修复工程质量评定均合格。完工项目验收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我局及时会同市财政局按照资金项目分配表,及时分配和拨付,保障各项目按期完成施工计划,完成投资计划。各县区交通局加强建设项目管理,采取有效管理措施,全面完成省交通厅下达的项目计划,确保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时性。保险公司勘查、定损、理赔及时。
(4)成本指标:2024年各项目支出符合概算批复的标准,成本控制不超项目概预算。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用于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和大中修工程项目、“四好农村路”等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极大缓解我市交通基本建设的筹资压力,带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向好,促进新增就业、经济社会发展、交通安全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安防工程,让道路运输水平的大幅提高,优化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乡镇产业升级,让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市场更广更大,产业增收致富效益明显,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更好的保障。灾毁保险的理赔减轻地方灾毁损失,增强农村公路抗风险能力。
(2)社会效益:通过完成对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新改建、大中修及危旧桥梁(涵洞)等改造工程和养护任务,进一步保持公路良好状态,提升通行能力和保持道路正常服务水平。完成对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安防工程,消除行车安全隐患,提升交通通行条件,让农村道路运输水平提高同时,安全水平得到了保障。
(3)生态效益:在项目设计时就充分考虑生态和环保工作,加强施工期间扬尘治理,强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注重旅游景观设计,使公路和沿线自然环境充分协调,符合预期目标。项目竣工验收及时组织环保、水土保持等专项验收,交通建设项目均符合环评审批要求,推进全市文明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给沿途的群众营造了一个健康舒适的生活环境。
(4)可持续影响: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和省级补助资金对我市交通事业发展影响力明显,缓解我市交通建设资金的不足问题,为县区发展建设提供资金保障。特别是对农村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安全防护工程改善了道路安全状况,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减少,群众出行更便捷、更安全。随着各类交通建设项目的建成,在未来一段时间内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我市交通的需求,并将长期发挥着重要作用。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各项目完成提高公路的通行效率、服务能力和安全等级,消除公路沿线道路安全隐患,方便沿途群众的出行和农作物的运输,降低物料运输成本,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道路的改善,加快农村的城镇化建设,减少城乡差距,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环境,改善村容村貌,改善生态环境,改善农民的就医、就业、学习条件,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特别是农村公路建设的实施,与交通路网规划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让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为安全出行提供坚实保障,群众和司乘人员对项目改善道路通行服务水平满意度很高。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产生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1.资金未完成支付。一是部分项目为跨年度或未达到支付条件;二是其余项目均已完工,但仍存在未及时支付资金现象。
2.有2个项目建设未开工。舒城县S103杭埠镇段改建工程(一期)和S330杭埠镇段改建工程(一期)为省厅下达的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投资建设计划项目,安排省级补助资金1590万元。该项目因与合肥国际港务区项目规划选址重合项目建设需重新研究论证。根据《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S457宁泾公路泾县段建设工程等项目省补资金使用的通知》(皖交规划函〔2025〕43号)文件要求,将该项目调出年度计划,已安排的省级补助资金全部调整至S332霍山东风桥至托儿岭段公路工程。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继续认真做好项目前期谋划和准备工作,督促指导县区提前做好项目地方资金配套工作,细化项目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及时、顺利的实施,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2.与合肥市对接,拟将项目纳入合肥、六安两市“十五五”建设项目库,继续推进S103、S330项目前期工作,力争与合肥国际港务区同步推进项目建设。
3.督促县区交通局加强与财政局对接,建立项目资金支付协调机制,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
四、附件
2024年度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绩效自评表